CEDD 立法會上會準備系統

公開證據與 CEDD 上會準備

案卷引用判斷

可作案卷引用

CEDD 相關會議發言紀錄

會議發言紀錄 官方來源 會議逐字紀錄

使用邊界

只引用已核實公開內容;未公開事項會後補充。

查看來源與原文存檔
查看官方來源 原文存檔:data/raw/legco_hansard/current-members-speeches-22.json
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69765, "HansardID": 8330, "MeetingDate": "2026-06-04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81, "SpeakerName": "林筱魯 / ANDREW LAM", "Speeches": "林筱魯議員:代理主席,非常感謝范駿華議員提出原議案。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加快建設海洋強國,而特區政府亦正着手制定首份香港自身的五年規劃。香港的海域雖然有近1 700平方公里,但只是大灣區整體的3%,與廣東省相比更是九牛一毛。所以,在規劃海洋經濟發展藍圖時,我們一定要全盤審視粵港澳大灣區(“大灣區”)的潛力和制約。大灣區建設是國家重大戰略,香港與大灣區各城市必須協力規劃和發展。大灣區具備廣闊的產業腹地,在海運物流上,廣州、深圳和香港三地港口的貨物吞吐量,基本與上海、寧波兩大港口的總和並駕齊驅,均擁有航運和航空產業集群效應的優勢。同時,大灣區在政策和標準對接上走在全國前列,前海和南沙提供了先行先試的政策彈性,廣東省亦正積極推動涵蓋逾百個項目的“灣區標準”清單。雖然潛力巨大,但區內主要港口面對不少發展限制,尤其是在推動大宗商品交易上更要突破。受地形和水深所限,進出南沙港和鹽田港的大型貨船,往往受到單向通行或水深不足制約,難以容納載重超三四十萬噸的巨型貨輪雙向行駛和停泊。同時,深圳等地方的土地資源並不充裕,建立大宗商品交易倉儲和後勤用地的空間受限,而香港單憑自身條件亦不可能有足夠的發展空間。所以,我們必須打開戰略視野,放眼緊守珠江門户的萬山群島,與區內城市一同開發。萬山群島海域水深達-30米至-60米,是天然的深水良港,完美契合巨型貨輪雙向行駛與停泊的需求,正正針對大灣區航運水深不足和土地受限兩大痛點。借鑒東京灣區的經驗,通過區域協同、大力發展臨海工業,以及完善科技成果轉化體系,帶動整個灣區經濟實現跨越式突破。在此戰略布局下,香港應發揮自身的完善航空網絡、高效清關、成熟的國際金融和風險管理中心,以及普通法體系等獨特優勢,實踐“港資港法”和“港資港仲裁”,為外資和港企提供最強的制度保障。結合上述布局,香港在推動海洋經濟中,應提供4項核心功能。第一,能源和運輸方面,香港可以利用Core Climate平台,為萬山群島和南沙的綠色能源項目,提供碳信用產品交易和結算服務。同時,透過海空貨物聯運,將萬山群島未來的大型港口倉儲和香港國際機場高效連接,構建海陸空多式聯運網絡,將聯運優勢折射至全球,大幅降低跨境貨運的時間和成本。第二,檢測認證方面,應善用香港作為高價值冷鏈貨物中心的優勢,將萬山群島集散的高檔海產,經香港無縫對接的物流網絡,極速分銷至世界各地市場。同時,香港可以與區內城市合作,推動將海產檢測以“採信形式”納入“灣區標準”,在灣區內建立具國際公信力的檢測和認證中心。第三,科研方面,香港高等院校具備頂尖的研發實力,可以將大灣區內的分校轉化為產學研基地。將海洋經濟和新能源技術的研發成果,透過香港的亞洲知識產權交易平台進行知識產權貿易和全方位商品化。第四,航運保險方面,香港應落實和善用海事及專項保險業務的利得税寬減措施,為萬山群島的海洋工程和新型島嶼開發提供風險管理。代理主席,作為國際航運中心,香港不應獨自發展,亦無需包攬上下游全產業鏈。只要我們與大灣區兄弟城市實踐“錯位發展、互相增值”,發揮香港所長、貢獻國家所需,必定能夠全方位推動香港躍升為名副其實的“海洋強港”。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604-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SLA_00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