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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9732,
"HansardID": 8329,
"MeetingDate": "2026-06-0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97,
"SpeakerName": "何俊賢 / STEVEN HO",
"Speeches": "何俊賢議員:多謝代理主席,亦感謝范駿華議員提出這項與海洋經濟相關的議案。在上一屆立法會,民建聯和我個人早已洞悉海洋經濟在香港的潛力,並在我們的選舉政綱中多次提出海洋經濟。國家當然亦很早已經提出海洋經濟。2026年國家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加強主要海灣整體規劃,做強做優做大海洋產業,這意味海洋強國戰略已進入以海灣為單元的精細化治理階段。正如剛才范議員所說,香港應把握有關機遇。然而,要把握有關機遇,香港存在很大的缺陷,亦有很多工作尚未完成。當然,其中一部分便是剛才范議員提及的頂層設計。香港的海洋經濟缺乏宏觀的頂層策略,海域管理如剛才范議員所言分散,產業潛力未能釋放。以綠色航運為例,政府雖然做了很多工作,但鑒於跨部門統籌不足,加上加注站及充電站等基建面臨審批障礙,嚴重制約了產業落地。重點產業尚且如此,邊緣及新興產業更是舉步維艱。內地的海洋經濟經驗當然值得借鏡。剛才范議員特別提及浙江省,我不談那麼遠,且說說我們旁邊兩個城市(即深圳和珠海)的做法。珠海在2024年成立了珠海市海洋發展局,整合了自然資源局和農業農村局的相關職能,實現海洋資源及產業一體化管理。珠海市國資委組建廣東省內首家地市級海洋發展集團,整合了分散的國產資源,提升了用海的審批效率,令“十四五”期間深遠海養殖水體增加8倍以上,海洋經濟及遊艇經濟每年增長達百分之十幾。當然,香港沒有所謂“市企”,但大家看到深圳實施突破性管理,成為首個建立陸海統籌機制的城市,率先實現規劃、國土和海洋管理三合一。有關規劃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制訂,轄下海洋發展局負責海洋經濟及制訂海域的詳細規劃,建立了清晰的審批制度及精細的分區劃分,明確制訂了六大內容。我不會詳述該六大內容,但當中包括漁業、交通運輸、休憩、海洋預留區,最後一點很重要。為落實全球海洋中心的定位,深圳在大鵬新區開放了逾7平方公里的海洋試驗場,這亦是我在修正案中特別提出的“海洋科技綜合試驗場”概念的內容。該市開放該7平方公里的水域面,向企業提供電動船艇、水下機械人等產品的測試及展示服務。在規劃中的海洋新城,亦於海岸線預留位置予海洋創新產業,例如設立海洋宮殿、測試航海器,以至設立碼頭供自動駕駛船隻往來園區。反觀香港,無人駕駛在岸上發展已困難重重,在海上更難找到地方試驗。因此,我希望當局盡快開放這些創新產業。其實還有很多方面,例如完善遊艇產業的生態。香港有一個非常好的航運基地,但遊艇產業長期受制於基礎配套不足、產業鏈不完整等問題。不過,大家可以留意,日本預計在2027年啟用的神户超級遊艇基地項目我不是只談及香港的遊艇會不僅能容納各種尺寸的超級遊艇,更可於5分鐘內步行至集商業和文體於一身的濱海活力區,且快速連接機場及高鐵,極大地提升了船東及旅客的出行體驗。然而,大家看到香港仍停留於基礎設施層面,仍在批地設立遊艇會,這方面只涉及泊位,連為船隻充電亦相當困難,導致相關創新企業難以落地。因此,我希望特區政府推動更多工作。發言時間尚餘30秒,時間不多。歸根究底,特區政府權責分散,導致各產業零碎化,使用海洋資源困難重重。例如建立海岸公園,申請人要自行提出申請,即使政府給予批准,但管理不到位;美麗海灣劃定後,僅作為觀賞用途,沒有經濟效益。因此,特區政府在這方面仍要多加努力。不論是特區政府或立法會,均應共同推動這方面的建設,希望特區政府完善有關頂層設計。多謝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30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60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SH_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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