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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8100, "HansardID": 8321, "MeetingDate": "2026-05-28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59, "SpeakerName": "陳宗彝 / ALAN CHAN", "Speeches": "陳宗彝議員:多謝主席。我們討論的策略性税制,直接關係到香港能否在“十五五”規劃開局之年精準對接國家賦予香港的新定位。為了實現10年後能夠超越倫敦、趕上紐約,邁向全球最大國際金融中心,以及2035年金融強國的目標,我們必須正視當前激烈競爭的現實:在家族辦公室領域,新加坡單一家族辦公室的最低資本門檻比香港低一倍,即香港是高一倍以上。在財資領域,新加坡金融與財資中心優惠計劃下,合資格收入可享8%或10%優惠税率,該優惠明確延長至2031年年底。迪拜則以合資格自由區人士制度提供零企業税,並以個人所得税直接搶奪高淨值人士,基本上可說是零個人所得税,惟需嚴格滿足經濟實質等5項條件才能保有資格。而香港的企業財資中心的優惠仍然是8.25%,雖然具競爭力,但門檻設置和審批方面遠遜對手。我們不能再以“簡單低税制”自滿。若不急起直追,10年內問鼎全球第一的目標將無從談起。我有3個方向的具體建議。措施一,將家辦最低資產門檻由2.4億港元分階段下調至1.2億港元,與新加坡看齊,同時要求配置至少5%於本地綠色債券和社會影響投資,對接國家綠色金融戰略,確保資金服務香港實體經濟。第二,引入“家辦+企業財資中心”聯動優惠機制,允許合資格家辦同時註冊為財資中心,其內部融資、現金管理等收入可享8.25%優惠税率,並將預提税豁免範圍適度擴充,優惠期明確延至2031年年底,與新加坡看齊,與迪拜看齊。第三,借鑒迪拜合資格自由區人士的經濟實質要求,辦公室須在香港僱用至少3名全職專業投資人員,確保財富管理活動植根香港。措施二,建立可退還投資税收抵免機制。全球最低税率15%已終結“追底競爭”的年代,但新加坡的可退還投資税收抵免機制(RIC)已獲OECD確認為合資格可退還税收抵免,未用抵免額可於4年內現金退還,完全不觸發GMT補足税。我建議設立3款抵免計劃,合資格支出按10%、30%、50%計算抵免額。適用範圍涵蓋先進製造、區域總部擴展、研發創新、大宗商品交易、綠色能源脫碳、數碼化服務及人工智能六大領域。申請企業只需達到最低業務支出,及僱用至少3名本地專業人才即可享用。措施三,建立區域協同產業鏈税務激勵體制。該做法緊扣“十五五”規劃支持香港構建大宗商品交易生態圈、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新定位。第一區域,是北部都會區前沿科技與總部經濟區,落户企業在首階段可享“兩免三減”首兩年免税,後三年半税。第二區域,核心商貿區資產與財富管理區,即中上環、金鐘、未來交椅洲的核心CBD,擴大可扣税資產類別至碳信用、保險相連證券及私募債權基金,服務流入香港的2.3萬億美元資金,使其可以配置相關資產。主席,國家對香港的表述已從融入國家大局(計時器響起)......", "SeqNum": 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8-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CYA_0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