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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7974,
"HansardID": 8320,
"MeetingDate": "2026-05-27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19,
"SectionName": "議員質詢的書面答覆 / WRITTEN ANSWERS TO QUESTIONS",
"SpeakerID": 192,
"SpeakerName": "陳沛良 / CHAN PUI-LEUNG",
"Speeches": "17.陳沛良議員:現行法例禁止在業務過程中向18歲以下人士(“未成年人”)售賣和供應令人醺醉的酒類。有意見指出,隨着網購普及,未成年人只需私訊賣家並透過速遞交收,即可繞過法例輕易買酒。加上有些個人賣家經營網上酒類交易業務但沒有辦理商業登記,又沒有核查買家的年齡,這樣可能會出現監管漏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一)過去5年,税務局有否根據《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的規定,向經營網上酒類交易業務但沒有辦理商業登記的人士發出勸諭信及提出檢控;如有,有關數目及成效分別為何;(二)鑒於政府於今年2月25日回覆本會議員質詢時表示,在過去5年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根據《應課税品(酒類)規例》(第109B章)第5部,對網購平台共進行了超過2 600次網上巡查及發出超過600封勸諭信,當中有否涉及重複違規;若有,有關數目和佔比為何;對於多次無視勸諭的網購平台或社交媒體帳號,政府會採取甚麼措施跟進;(三)鑒於現時網上賣酒無須領有酒牌,控煙酒辦有否設立機制,主動監察網上買賣平台和網上商店,調查其在銷售時是否有採取合理步驟,核實買家的年齡;有否研究利用大數據或人工智能系統,主動監測社交媒體及網上平台上的違規售酒廣告或可疑交易,加強打擊向未成年人售賣酒類的違法行為;如有,成效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四)為保障青少年健康,規範酒精供應,不少國家對網上銷售酒類有嚴格規定,例如新加坡規定個人或企業,包括電商平台,必須先獲得許可證才能通過網絡或電訊服務供應酒精飲料,並要求平台主動將違規商品下架並承擔連帶責任,政府會否參考其他地區的經驗制訂相關規範;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醫務衞生局局長於2026年5月27日提供的書面答覆文本載於附錄1。",
"SeqNum": 140,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7-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PL_0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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