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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8086,
"HansardID": 8320,
"MeetingDate": "2026-05-27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92,
"SpeakerName": "陳沛良 / CHAN PUI-LEUNG",
"Speeches": "陳沛良議員:多謝主席。主席,國家“十五五”規劃在税務層面強調高質量發展與深化税制改革,並推出多項具體税收優惠與政策部署,例如離境退税“即買即退”、育兒補貼免税等措施。至於香港,今年財政預算案亦提出會成立税務政策諮詢委員會,檢視並優化税制,以更好支持本港經濟發展。香港向來以税制簡單而聞名,簡單低税制下只有利得税、薪俸税、物業税3種直接税;同時提供多種税務扣減及免税額優惠,便利企業營商,吸引人才來港。但我認為,現時的税制仍有進一步優化的空間,特別是在針對人才方面的税務優惠。在“十五五”規劃中,香港的戰略定位進一步升級為“十大中心”,政府可以研究針對這“十大中心”戰略定位的高端人才進行定向減税,例如實施特定年期內有額外的個人薪俸税減免,或提供特別的税務補貼,以抵銷香港相對高昂的生活成本。此外,為增加對國際專才來港發展的實質吸引力,特別是有子女的高端人才來港定居,亦可參考鄰近地區,提供更具力度的育兒或家庭照顧者税務抵免,並進一步簡化及擴大認可津貼範圍。鑒於香港與內地聯繫日益緊密,不少專才經常往來香港與內地,當局可研究與內地税務部門磋商,深化跨境雙重課税協定與便利措施,爭取“港人港税”延伸至特定產業、重點企業的專才,減少跨境税務合規的負擔,避免雙重課税。在企業營商方面,香港利得税標準税率自2008-2009課税年度起維持16.5%至今,較全球税改建議的最低企業税率15%略高。雖然2018-2019課税年度起引入利得税兩級制以減輕中小企負擔,但標準税率已有18年未曾調整。當局應適時檢視,研究有否減低的空間,進一步增加香港的營商競爭力。目前,兩級制利得税下以利潤200萬元為界線,我認為政府可研究增多一個税階的空間,或考慮根據企業利潤多少,以累進制設立幾級税階和税率,以增加利得税的多元性。此外,為了加大力度吸引重點企業落户香港發展,我支持陳仲尼議員的修正案,提出為符合預設條件的重點企業,在其落户後首階段和其後若干年度分別提供税務豁免和税務優惠。制訂策略性税制對保險業界同樣重要,具備競爭性的税制有助香港鞏固提升國際風險管理中心的地位。就此,我建議當局將現行適用於專屬自保保險及特定海事與專項保險的利得税寬減,即8.25%税率,可以延伸至更多特殊風險保險項目,包括直保和再保業務;同時亦可參考其他司法管轄區,例如新加坡免除專屬自保保險公司離岸業務的利得税,為期10年;卡塔爾則不向專屬自保保險公司徵收利得税。當局亦可考慮給予專屬自保公司更大力度的税務優惠,令香港在税制上更具吸引力,助力香港成為區域自保中心。此外,為促進財富管理與資金運用,政府亦可透過税務豁免及利得税寬減,吸引高淨值人士利用香港的保險產品,如大額人壽保單配合家族信託作財富傳承與資產配置,帶動保險資金投資。若保險基金資產在香港進行管理,其投資收益應享有等同於私募基金的税務寬免待遇。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及相關修正案。",
"SeqNum": 25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7-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PL_0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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