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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7964, "HansardID": 8320, "MeetingDate": "2026-05-27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19, "SectionName": "議員質詢的書面答覆 / WRITTEN ANSWERS TO QUESTIONS", "SpeakerID": 241, "SpeakerName": "方國珊 / CHRISTINE FONG", "Speeches": "12.方國珊議員:根據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公營醫療收費改革,如病人未能在非緊急放射科服務預約日期前最少14曆日清繳款項,系統將會自動取消預約,放射科部門會將預約時段分配給其他病人。如果病人需要重新預約,需要先由相關醫生根據臨床情況評估是否需要重新將病人再轉介放射科服務,然後放射科部門才會進行新的預約排期。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曾為病人設立特別過渡期安排,惟有關安排已於今年4月14日結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一)是否知悉,已預約非緊急放射科服務的病人因未有按時清繳款項而被自動取消預約的數目(按各公立醫院列出),當中有多少病人獲相關醫生再度轉介接受放射科服務;(二)現時“HA Go”流動應用程式會於病人付款限期前發出最多3次通知付款提示;若非“HA Go”用户,醫管局財務部會透過郵寄紙本帳單作一次付款提示;醫管局於今年5月8日的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亦表示,醫院職員會每天檢視14天後已預約造影服務的個案,並會致電仍未繳費的病人作出提醒;當局有否評估上述措施的成效;以及有否了解病人獲提醒後仍未能按時清繳款項的原因;(三)是否知悉,當病人獲重新評估及轉介後,其新的排期會否獲優先處理;他們被自動取消預約後平均需要輪候多久才可接受有關服務;(四)鑒於新政策規定重新預約需由相關醫生再次進行臨床評估,當局有否評估這項規定會否加重相關醫生的工作負擔;及(五)當局會否考慮在“HA Go”流動應用程式設立重新預約功能,以精簡行政手續及方便病人?醫務衞生局局長於2026年5月27日提供的書面答覆文本載於附錄1。", "SeqNum": 130,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7-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FKS_0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