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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9837, "HansardID": 8331, "MeetingDate": "2026-05-2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55, "SpeakerName": "范凱傑 / ALEX FAN", "Speeches": "范凱傑議員:主席,我支持原議案以及所有修正案。特區政府已在《香港2030+》中採納增加人均居住面積的規劃假設,北部都會區也確實提供了土地條件,方向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今天,我希望從兩個較少深入討論的維度(包括空間設計、市場機制與制度擴展)提出建議,讓“幸福北都”的願景更能全面轉化為市民可感受的生活改善。第一,提升居住質素,不止在於面積數字,更在於空間靈活性。新加坡的經驗值得參考。當地較新的預購組屋已將主力牆設計在角落,方便屋主按不同人生階段靈活調整室內空間。新加坡建屋發展局更於2024年10月推出“白色組屋”試點項目,首批約310個單位採用無隔牆、無橫樑的開放式設計,讓住户能按自身需求自行布局。這些雖屬局部試點,但方向清晰,讓同一單位隨家庭生命周期變化,免卻頻繁搬遷。我知道特區政府在近年推出的“簡約公屋”已普遍採用開放式設計,我建議政府在北都公營房屋中繼續引入類似設計概念,讓居住空間具備更長久的適應力。我認為,這些零散的實踐證明,靈活設計在香港是可行的,亦是民心所向。下一步,我們應在北都這個先行先試的平台上,從兩個層面作出突破:一、將“可改動設計”的概念擴展;二、我建議在北都的長遠公屋項目中,參考使用“組裝合成”(MiC)等高效建築方法,或在設計時將主力牆置於單位外圍,減少內部結構限制,為住户預留空間彈性。第二,鼓勵發展商提供更大單位,需要配以有約束力的公平機制。原議案提出鼓勵發展商在區內提供更充裕的居住空間,方向非常正確。根據2021年人口普查,香港人均居住面積約為172平方呎,遠低於新加坡的約355平方呎。近22萬人仍居於人均僅約6平方米的劏房。“鼓勵”若缺乏制度配套,發展商換取了地積比優惠,單位面積增加,定價卻可能脫離市民負擔能力。我建議政府當局研究兩項機制。第一個機制,2025年施政報告已容許7個指定舊區重建項目增加最多20%的地積比率,並可跨區轉移至新發展區。根據高力國際的估算,地積比增加20%可為發展商帶來15%至20%的額外收益。在提供此類優惠時,可要求發展商簽訂“面積承諾契約”,列明一定比例的大單位須以市民可負擔的價格發售。第二個機制,可在北都特定地塊推行“宜居設計方案”先導計劃,投標評審涵蓋單位面積中位數、實用率及社區設施,價高者不一定得標,不一定中標。我們應該鼓勵發展商提供更大空間,但絕非鼓勵興建所謂的“納米豪宅”。主席,北都是香港提升居住環境的重要契機。我們追求的除了更大的面積數字,還有更大的生活可能性。我促請政府能夠從空間設計、市場機制多維度入手,讓“幸福北都”成為香港邁向更宜居城市的堅實一步。我謹此陳辭。", "SeqNum": 1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FHK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