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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9836, "HansardID": 8331, "MeetingDate": "2026-05-2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75, "SpeakerName": "林振昇 / LAM CHUN-SING", "Speeches": "林振昇議員:多謝主席。香港寸金尺土,基本但求“有瓦遮頭”,追求居住面積已變成一般市民奢侈的夢想。而本地人均居住面積遠遠落後於先進大城市,包括上海、深圳、新加坡等地方。政府過去在提升本港居住面積方面的確做了努力,包括早在2022年推出措施,規定新賣地及土地招標項目,每個單位的實用面積至少要有26平方米,杜絕了納米樓。而公屋單位則除了1至2人單位以外,一般室內樓面面積都會不少於21平方米;甚至簡樸房的最低面積亦規定不少於8平方米。不過真正要解決問題,始終要有充足的土地供應作為支撐,北部都會區發展確實是為解決本地房屋問題帶來改善的重大契機。原議案提出要提升北都的人均居住面積的願景,大方向我是非常支持的。不過,也要兼顧現實情況。目前新一季公屋綜合輪候時間雖然有所縮減,但仍然要等4.7年。如果提升北都的公屋編配標準,意味着新建單位要建大一些,單位總數量會否相應減少,從而令輪候時間變長;而元朗、天水圍、粉嶺等這些已發展區都在北都之內。如果編配標準、擠迫户調遷門檻都要一併提升的的話,對公屋輪候時間又會帶來多少影響,都是不容忽視的問題。我認為政府可以研究,在技術可行情況下,公營房屋的住用地積比率能否有空間繼續增加。另外,應該繼續善用“組裝合成”建築法、“機電裝備合成法”,甚至是建築機械人等創新科技來提升建造效率,透過加快房屋供應來抵銷放寬居住面積後對“上樓”時間的影響。至於原議案提到,鼓勵私人發展項目提供更充裕居住空間。兩難的是,在樓價高企的香港,樓面面積越大,等於單位總價越貴,那麼市民能否負擔也是另一個問題,加上近期樓市有復蘇跡象。與其鼓勵私人發展項目建較大的單位,不如先完善置業階梯,繼續加建居屋及增加當中的大單位比例,甚至再推更多面積較大的“港人首置上車盤”,協助夾心階層和能力稍遜的市民也可以“上車”。政府3年前推出“家有初生”優先配屋計劃,申請公屋者如有初生嬰兒,可以縮減1年輪候時間。除了讓生育子女者能加快“上樓”外,亦可以讓他們“住大啲”,作為鼓勵生育政策。例如有初生嬰兒的可以優先選擇居屋大單位,以及獲首期或按揭優惠,甚至津貼。“住大啲”的房屋政策鼓勵生育,提升年青家庭住屋的幸福感。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 "SeqNum": 10,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CS_00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