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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6089, "HansardID": 8309, "MeetingDate": "2026-05-2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86, "SpeakerName": "梁子穎 / DENNIS LEUNG", "Speeches": "梁子穎議員:代理主席,我感謝姚銘議員提出議案,讓社會可以探討居住質素。我的修正案旨在進一步具體落實“幸福北都”的內涵,讓市民不單有居住的地方,居住空間更寬敞、居住成本更便宜、居住環境更優質,並且通過吸引年輕家庭及人才遷入,促進北都的可持續發展。《香港2030+》報告已明確指出,政府應以單位平均面積增加10%至20%的假設,評估未來的土地需求。北都能夠提供超過3 000公頃新發展土地,絕對具備條件突破過去的居住面積瓶頸。因此,我促請政府從以下4個方面,切實地在北都先行提高人均居住面積。第一,當局應該率先提升公共租住房屋的編配標準。現時公屋的人均編配面積為7平方米,該標準已經多年維持不變。我建議在北都以先行先試方式,將人均編配面積上調至不少於8平方米。此目標並非隨意制訂,而是參考了簡樸房制度下單位的最低面積標準。試問如果我們取締劣質劏房所訂的最低面積為8平方米,為何政府編配公屋反而可低於這個標準?將人均編配面積提高至8平方米,既能配合政策一致性,更能對基層市民表達基本尊重。我希望藉此突破過去的僵化制度,讓基層和弱勢人士能夠真正改善居住空間。第二,增加資助出售房屋的大單位數目和面積。現時居屋及“綠置居”的單位面積均傾向小型化,以致有能力供款的年輕家庭難以找到合心意的3至4人單位。我建議北都新發展區,明確增加資助出售房屋中較大面積單位的比例,此舉既能協助有一定經濟能力的公屋租户向上流轉,騰出公屋資源,亦能夠吸引更多青年家庭落户北都。政府必須正視私人市場將貨就價,不斷興建納米樓的歪風。如果連資助房屋都走向同一條路,只會令市民的居住空間越來越小,與幸福目標背道而馳。第三,私人發展項目應該提供更充裕的居住空間,並加入更多年輕家庭友善元素。我認為要鼓勵發展商提供較大面積的單位,需要在規劃層面加入若干條款及誘因,例如放寬地積比率或提供額外樓面面積,條件是當中須包括若干比例的宜居空間設計。更重要的是,北都新發展項目必須加入切合年輕家庭生活模式的元素。如果參考《香港2030+》提出的五大城市願景,當中包括健康活力、豐富藍綠資源、具抱負及互助、平等共融、獨特多元。我們應該具體落實及優化微氣候設計,增加社區體育設施,確保市民可以步行至海濱或公園。人均綠化空間亦須達致國際水平,提供育嬰室、兒童遊樂及青年共享空間,營造支援育兒的環境;而經通過的設計必須納入所有公營及資助房屋項目之中。唯有如此,北都方能成為年輕家庭願意遷入並長久居住的社區,而非淪為“睡房城市”。第四,必須實現職住平衡,以房屋帶動人才流入。北都需要吸引年輕家庭及發展所需的人力,單靠提供較大的居住空間並不足夠。政府應確保在北都工作的專業人士,例如教師、醫護人員、紀律部隊人員、創科人員等,均能在區內獲得充足及多元類型房屋供應。公屋解決基層需要,居屋提供流轉機會,私人市場則補充多元選擇,三者均能提升人均面積的標準。我尤其關注私樓市場的納米化問題,每當每平方米價格上升,發展商便縮減單位面積,以維持名義售價,最終受損的是消費者。政府必須透過地契條款、樓面面積計算方式及税務措施制止這種惡性循環。我希望北都不再重複過去新市鎮高密度、小單位、配套滯後的舊思維,而是讓基層享有更寬敞的居住空間,讓年輕家庭有尊嚴地生活,讓所有市民可以在北都甚至全香港真正找到幸福,這才是我們的共同願望。懇請各位議員同事,支持我的修正案。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28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TW_002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