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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6099, "HansardID": 8309, "MeetingDate": "2026-05-20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70, "SpeakerName": "吳秋北 / STANLEY NG", "Speeches": "吳秋北議員:主席,我們建設北都成功與否,與構建宜居“幸福北都”關係密切,所以我支持姚銘議員的原議案及4項修正案。香港居住環境擠迫,人均面積僅為16平方米,同時樓價高企,很多家庭都是幾代人擠在一個窄小的空間內,居住質量有待提高。國家“十五五”規劃明確提出,改善居住環境,推動地產高質量發展。因此,提高北都居民的人均居住面積,提升區內公屋面積的標準,鼓勵私人項目提供更充裕空間,以及加快配套設施的建設等,既是為市民締造更宜居的環境,更是主動對接國家政策,落實以人為本發展理念的具體體現。特區政府近年為改善居住環境推行多項措施,包括積極覓地建屋,以及縮短建屋時間,相關成效已經逐漸顯現。例如,目前公屋綜合輪候時間已經由6.1年縮減至4.7年,這些成績是值得肯定的。如何讓市民享有更寬敞的居住空間及更優質的居住環境同樣重要。北部都會區作為全新規劃的發展區,有條件以先行先試的方式,提升人均居住面積,並在北都成功的經驗下,可以將這些經驗擴及至其他舊區的重建。政府亦應該考慮提升人均居住面積的明確目標及進程,在過往重建的過程當中,不少居民擔心“大屋換細屋”,亦有不少居民懷念舊單位的實用布局和空間設計,這反映他們對住屋空間的直接需求、對優良布局設計的渴望。為切實增加香港人均居住面積,全面改善居住環境,我提出以下4項建議。第一,在北部都會區等新發展區,在規劃階段要訂立更高的人均居住面積標準,並完善相關生活配套。政府應率先在北部都會區推出宜居面積的標準,例如將公屋及資助房屋的人均室內樓面面積提升至10平方米,私人住宅也要相應提高。同時,要同步規劃足夠的社區設施、公共空間及交通網絡,確保居住密度與配套承載力相匹配。第二,對於重建的舊區,應該善用、整合周邊閒置及低效用的政府用地,適當放寬相關項目的地積比,建議政府主動在毗鄰政府用地社區設施方面一併規劃。第三,針對私人住宅,政府應該有些優惠的措施,鼓勵發展商在項目當中加入社福設施、公共服務空間及居住空間的提升等。這3項建議希望政府能夠吸納。主席,提升人均居住面積,建設“幸福北都”,既是民心所向,也是香港邁向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本人支持原議案及修正案。", "SeqNum": 29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20-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NCP_00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