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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8392, "HansardID": 8323, "MeetingDate": "2026-05-1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208, "SpeakerName": "管浩鳴 / PETER DOUGLAS KOON", "Speeches": "管浩鳴議員:多謝主席。主席,本人謹以《2026年税務(修訂)(税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税額)條例草案》委員會主席的身份向立法會提交報告,並簡述法案委員會商議的主要事項。《條例草案》的目的,是修訂《税務條例》(第112章),以實施在2025年施政報告及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提出的税務措施,包括提高多項免税額及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上限,以及延長額外子女免税額的申索期。(代理主席陳振英議員代為主持會議)《條例草案》亦將實施2026-2027年度財政預算案的建議,一次性寬減2025-2026課税年度百分之百的薪俸税、個人入息課税及利得税,每宗個案上限3,000元。法案委員會委員普遍支持《條例草案》,認為所涵蓋的税務寬減措施回應了市民及業界的紓困訴求,並兼顧不同群體的實際困難,有利於改善民生,因此值得肯定。在子女免税額問題上,議員歡迎政府將初生子女的額外免税額申索期由一年延長至兩年的建議,有議員建議進一步延長至3年,以加強對育兒家庭的財政支援。針對鼓勵生育政策,議員關注將子女免税額及額外子女免税額由13萬元調升至14萬元的實際效果,認為面對本港持續低迷的出生率,相關調整力度不足。政府回應稱,鼓勵生育採取多管齊下策略,除税務優惠外,還包括新生兒家庭公屋或居屋優先選樓安排、增加幼兒照顧資助等措施,較只靠提高免税額更為有效。在供養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免税額方面,多名議員關注到,現行規定要求受養長輩必須居港,以及相關院舍位於香港,才可申請免税額及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議員認為此項規定與促進大灣區融合政策方針不符。隨着越來越多長者選擇在大灣區的內地城市居住或入住當地院舍,議員建議將相關税務措施適用範圍,擴展至大灣區的內地城市。政府當局回應指,現行規定便於税務局核實申請資格,如要放寬至香港以外地區,須審慎研究適用範圍,並須與勞工及福利局磋商,共同探討税務政策如何結合安老政策措施,以促進大灣區融合。此外,有議員認為現行免税額按“同住”與“非同住”區分的設計不合理,同住免税額10萬元、非同住僅5萬元,差額達一倍。考慮到香港居住空間狹小,不少子女與長輩同住同一屋苑但不同單位,照顧程度與同住無異,卻無法獲得較高免税額,有議員建議取消區分,並統一為10萬元。當局解釋,較高免税額是為體現同住帶來的更全面日常照顧,且將同廈不同單位認定為同住,會存在操作難度。當局認為目前的要求能確保審批的標準清晰,但承諾會再研究相關意見。針對2025-2026課税年度利得税百分之百的寬減(每宗上限3,000元)的建議,有意見認為3,000元對企業幫助有限,實際效益不高,建議取消該項措施並將資源轉用於社會福利。當局解釋,統一寬減是為了一視同仁,而全港僅約17萬間公司須繳交利得税,即使排除上市公司,節省的開支亦有限,而且企業亦可自行將退税用於慈善用途。此外,議員亦關注到中產家庭聘請外傭照顧長者的經濟壓力,建議設立外傭開支扣税機制。政府當局表示理解相關訴求,但表示須綜合考量政府財政狀況與相關爭議,承諾會進一步聽取公眾意見再確定最合適方案。法案委員會及政府當局均沒有就《條例草案》提出任何修正案。代理主席,以上是本人就法案委員會工作作出的報告。我現在表達個人對《條例草案》的意見。代理主席,這次財政預算案在税務寬免方面推出不少措施。在目前經濟穩中求進的階段,政府確實體現出對市民的關顧。預算案這次更加提高了子女免税額,以及供養父母和祖父母的免税額。這些長遠的税務調整,可以持續減輕中產與基層市民的負擔,這方面我是十分贊同的。不過,針對税務優惠的落實,我有兩點具體建議,期望日後政府會作出考慮:第一,關於免税額與大灣區融合政策的銜接。現時供養父母、祖父母的免税額,以及長者住宿照顧開支的扣除,依然設有“受養人須於香港居住”及“院舍須於香港設立”的限制。但是,代理主席,綜觀現實情況,政府一直推行“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目的就是希望長者多一個選擇,無須局限於香港排隊輪候院舍。代理主席,鼓勵長者到內地養老、推動大灣區融合,是政府持續的工作;部分福利“跨境化”亦是大勢所趨,例如“福建計劃”下的長者無須返回香港也可以領取“生果金”。為何我們不可以更進一步拆牆鬆綁,將相關免税額拓展至大灣區內地9個城市呢?代理主席,雖然政府曾經回應表示對於放寬至香港以外地方,需要再作研究,但我認為內地和海外地區始終不同。隨着大灣區合作日益增加,在制度標準化這個層面,政府要有些膽量。我希望政府可以重新思考,令税務政策和安老政策不要出現矛盾的情況。代理主席,第二,我關心利得税寬免的實際效益。預算案建議寬免2025-2026課税年度百分百利得税,每宗個案上限3,000元,預計惠及171 000間企業,涉及公帑約5億元。代理主席,我理解政府很多時候加大某項一次性免税額,旨在令更多人受惠,代理主席,這確實可以產生雨露均霑的效果,但我希望藉此機會讓大家深層思考一下,究竟税務寬免的原意是甚麼呢?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提供一些誘因,鼓勵及推動市民或企業做更多事情,或者藉着税務優惠,幫助一些人和有需要的群體。代理主席,以往的税務寬免,我們俗稱“派糖”,因為當時庫房比較充裕,讓市民能夠分享紅利。但如今,我們面對結構性問題時,政府應該加大力度開源節流,應該更進一步推動財政整合,我希望政府日後重新思考一下税務優惠是否要更具備針對性,又或者說税務優惠是否應該擺脫以往的做法,可能未必人人有份,但政策和財政狀況更加匹配,才有一條新的出路。代理主席,對於這次3,000元的利得税寬免,我明白政府的出發點,當然是希望有更多企業受惠。不過,我深信3,000元對於一間企業的經營而言,作用可能有限。其實也有不少企業致電給我,他說牧師,你給我3,000元,我覺得真的未必有很大幫助。不過如果拿了3,000元,加起來達到一些節目所說的5億元,如果精準投入社會服務或者甚至其他公益服務或教育,似乎這筆錢也能用很久。代理主席,庫房的每一分公帑,我們知道來之不易,我也明白在政府整體開支中,可能這5億元不會佔很大比例,但是,如果我們將每一分錢用得更好,我們相信在未來日子,特別我們要面對一些財政困難時,可能處境會較好。因此,我衷心希望政府日後作財政預算時,特別就這些部分能夠再思考一下,以致我們可以更精準地將我們的公帑或者將今天所說的不同的税務寬免,能夠用得更好。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多謝代理主席。", "SeqNum": 16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1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KHM_00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