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68466,
"HansardID": 8323,
"MeetingDate": "2026-05-1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215,
"SpeakerName": "簡慧敏 / CARMEN KAN",
"Speeches": "簡慧敏議員:代理主席,我是此項決議案小組委員會的委員。我發言支持決議案。擬議決議案旨在為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目的,將政府不時借款上限由5,000億元增加至9,000億元。當局向小組委員會解釋,此上限是指政府借款在任何時間的未清償本金都不能超過9,000億元,而非限制政府累計發債額不能超過9,000億元。那麼9,000億元是甚麼概念?這個債務上限佔我們GDP的19.9%,遠低於其他先進經濟體,例如新加坡的176%和美國的125%,可見香港的債務處於穩健的水平。對於決議案,我有3點關注和建議。第一,要解說清楚,發債是為了投資未來。代理主席,“心水清”的人士會注意到,去年預算案已提出將債務上限由5,000億元提升至7,000億元,但為何去年政府又無須提出決議案?原因正如剛才所解說,政府的債務上限是一個滾動式的概念,只要未清償本金不超過5,000億元,便無須提升債務上限的金額。政府亦向我們小組委員會保證,發債所得資金將會撥入基本工程儲備基金,以加快推進北都等建設。我認同,基建若要提速,資金必定要跟上。政府亦承諾,發債所得資金不會用於支付政府經常開支。然而,根據1982年關於成立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的決議,財政司司長有權將當中無需使用的款項撥入政府一般收入。我在會上提出這點,局方解釋指,過往的個別撥款是由於當時地價收入高漲而工務工程開支低,導致基本工程儲備基金“水浸”。然而,時移世易,依賴地價收入支持工務工程開支、不想發債“孭息”的模式已難以為繼。我很歡迎政府主動轉變思路以投資未來,並建議政府要進一步藉此契機發展債券市場,包括一級和二級市場。第二,發債須與需求匹配。我一直強調,發債年期須盡量與長期資金需求匹配,避免因短期還債或再融資而產生壓力。根據政府中期預測,未來5年的發債約有一半會用於為“還短債”再融資。換言之,發債所得資金中,真正用於基建工程的約有一半。以今個年度為例,發債1,600億元,淨資金約1,000億元;下個年度發債2,100億元,淨資金卻降至約800億元。因此,我樂見局方在會上承諾,將盡量增加5年期或以上的長債發行比例。以5月8日金管局代政府發債為例,當時以5個部分及4個幣種發行約276億港元等值的債券,當中除了7.5億歐羅的綠債外,其餘約213億港元等值均為基建債券,比例高達77%。大家都留意到財政司司長曾提及,發債越長期,息口則越高。一般而言,此說法是正確的,但我認為政府要善用香港經濟增長的議價優勢,在掌握最佳息口的同時,亦要緊扣“十五五”規劃的指示,適時增加人民幣債券的發行量,完善人民幣收益率曲線,助力推進人民幣國際化。在這次發債中,我們看到人民幣和港元的發債額佔整體發債額六成,人民幣債券佔比一半,利率低至2.6%。整體而言,認購額亦達8.6倍,可見需求殷切。第三,我希望加強有關發債狀況的報告。目前,兩項債券計劃每年發布年報均存在滯後性。我歡迎局方採納本人在會上的建議,考慮每半年向財經事務委員會匯報兩項債券計劃的使用情況,讓立法會和公眾更好地了解發債收入所得及其用途。我亦提醒發展局項目策略及管控處把好第一關,做好進度監察及成本管理的工作。我謹此陳辭,支持決議案。",
"SeqNum": 24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1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KWM_00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