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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8393,
"HansardID": 8323,
"MeetingDate": "2026-05-13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207,
"SpeakerName": "楊永杰 / YANG WING-KIT",
"Speeches": "楊永杰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2026年税務(修訂)(税務寬免、特惠扣除及免税額)條例草案》(“《條例草案》”)恢復二讀。政府這次提出提高基本免税額、已婚人士免税額、供養父母及祖父母免税額、長者住宿照顧開支扣除上限,以及提高子女免税額、延長初生子女額外免税額申索期,方向正確,我表示支持。香港不少中產家庭既要交税、供樓或交租,又要照顧長者、養育子女,很多人上有高堂、下有子女,生活壓力沉重。政府願意透過税制回應市民需求,值得肯定。不過,代理主席,我認為這次修訂只是第一步,政府仍可向前邁進多一步。税務政策不應只看數字,更要看社會實況;不應只沿用舊框架,更要配合今日香港家庭的生活模式。我首先關注供養父母免税額。現行制度要求受養父母或祖父母一般須在香港居住,才可申領相關免税額。但隨着大灣區融合加快,越來越多香港長者選擇到內地,特別是廣東、福建或大灣區城市安老。這不是個別現象,而是政府本身亦一直推動的方向。社署已有“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讓合資格長者在內地居住仍可領取相關福利;既然福利政策已承認北上安老的現實,税務政策也應與時並進。很多子女,雖然父母不在香港居住,但仍然每月支付生活費、醫療費、院舍費,甚至經常往返兩地照顧父母。父母住在哪裏,不應成為判斷子女有沒有供養責任的唯一標準。市民想不通的是,政府一方面鼓勵長者北上安老,另一方面子女繼續供養父母,卻因父母不在香港居住而未能享有免税額,這在邏輯上難以令人信服。我建議政府先踏出務實第一步,參考“廣東計劃”和“福建計劃”,把適用範圍先擴展至廣東、福建,或至少大灣區內的城市。納税人只要能提交實際供養證明,例如匯款紀錄、醫療或院舍單據,便應可申領。這樣既有審批基礎,也能避免濫用,更能表明税務制度會配合大灣區融合。代理主席,我希望政府認真研究就聘請外傭的開支扣税。對不少中產家庭而言,外傭並非奢侈消費,而是家庭照顧系統的重要一部分。很多家庭聘請外傭是為了照顧幼兒、長者或殘疾家人,讓夫婦可以繼續工作,也讓長者留在熟悉的家居環境生活,這些開支是實實在在的家庭照顧成本。社會上常說要鼓勵生育、鼓勵婦女就業、支援在職照顧者,但如果最基本的照顧開支完全不能在税制上反映,政策便未能真正貼近家庭需要。我明白政府要考慮財政負擔及執行細節,但不應因為未有百分百完美的方案,便完全不開始。租樓開支可以有扣税安排,強積金自願供款、進修、醫療保險亦有不同形式的税務扣除,外傭開支同樣可透過合約、薪金支付紀錄及僱傭文件等核實。政府可以先設立一個基本扣税額,範圍未必可以一步到位,但至少有承認照顧開支的政策意義。待運作穩妥,並在財政負擔狀況允許的情況下,再逐步檢討上限及適用範圍。最後,我支持政府增加子女免税額,但對現時“最高只可計算第九名子女”的上限感到疑惑。香港生育率長期偏低,今天要一個家庭生育3名子女已非常不容易,更遑論要9名子女。若真的有家庭願意生育第十名、第十一名子女,這絕對不是政府需要限制的事情,反而值得祝福和支持。取消這個上限,對政府財政的影響相信極其輕微,甚至沒有影響,但象徵意義非常重大,因為這代表政府不再用舊框架限制家庭的選擇,而是真正以開放態度鼓勵生育。代理主席,很多中產家庭不是不願意生育,而是不敢生育;不是不願意照顧父母,而是壓力太大。税務政策未必可以解決所有問題,但可以釋放清晰信號:政府明白家庭的付出,亦願意與市民共同承擔。今天我支持《條例草案》,但更希望政府以此為起點,繼續優化供養父母免税額、研究外傭開支扣税,並取消子女免税額不合時宜的上限,真正為中產家庭減壓,為香港鼓勵生育、支援照顧者和推動大灣區融合踏出更實在的一步。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6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13-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YWKI_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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