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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7244, "HansardID": 8316, "MeetingDate": "2026-05-07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46, "SpeakerName": "陳振英 / CHAN CHUN-YING", "Speeches": "陳振英議員:主席,本人謹以內務委員會主席的身份,根據《議事規則》第49E(2)條,動議印載於議程內的議案,讓議員就《內務委員會有關研究附屬法例及其他文書的第9/2026號報告》內的《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進行辯論。以下是本人對規例的一些看法。主席,容許狗隻進入餐廳,可以為香港餐飲業注入30多年來沒有的新活力,也可以為全港超過24萬户寵物飼養家庭提供更多元的用餐選擇,我支持政府這項政策的新嘗試。政策首階段為業界預留了充足的彈性空間,讓業界有機會自行探索,但政府也應該要全面考慮,實際推行之後,可能出現不同的狀況。我雖然不是《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的成員,但我是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的成員。這項附屬法例增訂第31B條,指明署長可以向任何人批准給任何狗隻處於食物業處所的書面允許,但條文並沒有指明獲批營運食肆必須張貼相關告示。大家都知道,社會上存在部分市民由於對動物毛髮敏感等因素,需要與狗隻保持適當的距離,正如我的辦公室也有兩位這樣的人士。所以早前在事務委員會上我都提示,必須要有醒目的標誌,並貼在顯眼位置,讓有關市民識別。其實局方也已經準備向食肆發放統一的專屬標誌,局方在當時事務委員會展示時,我都覺得那個標識足夠醒目。我也認同其他議員同事的意見,相關狗隻友善的餐廳,也需要在市民廣泛使用的流動應用程式和網絡平台上有清晰的標示,讓市民透過搜尋及挑選餐廳時能夠掌握充分、完整、透明的資訊。設立這些統一標識的核心,其實就是保障市民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希望政府結合未來的實地巡查及實況的調研,檢視這些標識的規格、設計、張貼位置等規範對食客是否足夠友善,並盡快與相關網絡平台營運商溝通,落實網頁分類標註的安排,確保這些標註能夠發揮有效的提示作用。另一方面,主席,人與人之間有時都會出現摩擦,狗與人以至狗隻之間也在所難免,這些潛在風險需要政府做好評估和把控。去年8月正式生效了一項《狂犬病規例》,要求狗隻在5個月大時注射狂犬病疫苗,植入晶片並申領牌照,之後也要定期鞏固注射及續牌。這樣有利保證狗隻的健康,也便利政府的管理。但過往這些安排均屬於自願性質,本港仍有可能存在有部分狗隻未能符合上述的防疫及註冊要求。這項食物業修訂規例暫時沒有強制要求前線員工檢查進入食肆的狗隻牌照。之前有關的驗牌討論,我留意到多數集中在狗隻的品種管控,對牌照的作用沒有深入探討。如果不能夠促進這兩項規例之間的協同,狗隻驗牌之後才能進入食肆,相信可以有助促進寵物主人即時為狗隻接種疫苗、上牌、續牌,這樣可以保障食客、食肆員工以至其他狗隻的健康和安全。主席,我支持這項規例的內容,我謹此陳辭,多謝。陳振英議員動議的議案如下:“本會察悉於2026年5月6日提交省覽有關下列附屬法例及文書的內務委員會第9/2026號報告:項目編號附屬法例或文書的名稱(2)《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2026年第21號法律公告)。”", "SeqNum": 7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07-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CY_00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