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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7251,
"HansardID": 8316,
"MeetingDate": "2026-05-07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75,
"SpeakerName": "鄧銘心 / MICHELLE TANG",
"Speeches": "鄧銘心議員:多謝主席。本議案涵蓋一項有關引入發牌的安排,容許經營者讓狗隻進入其食物業處所的附屬法例。作為《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修訂規例》”)小組委員會的委員,我首先要表明全力支持政府提出的修例建議。我是一個熱愛動物的人,從小到大家裏都有狗隻陪伴,長大後亦成為一位資深的狗義工,曾接觸無數“毛孩”及其主人,所以我很明白,對很多香港人來說,寵物不單是寵物,更是家人。近年,社會上希望可以帶同狗隻到餐廳用膳的聲音越來越強烈。這次修例正正回應了市民的訴求,也是香港邁向人寵共融社會的重要一步。這次修訂條例的核心,是修訂《食物業規例》,賦權食環署署長可向合資格食肆批出書面批准,容許食客帶狗隻進入食肆的指定範圍。小組委員會已詳細審視政府提出的法例、牌照條件和實務指引的三層規管框架,我認為此框架能在保障食物安全和公共衞生的大前提下,給予業界較大彈性。在法例層面,一些關鍵安全規定寫得很清楚,例如要求狗隻在食肆範圍內必須由成年人全程用長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帶穩妥牽引,或縛在固定物上,以確保所有食客均安心。在牌照條件方面,食環署也為獲批准的食肆訂立了額外的營運要求,例如要在入口當眼處張貼清晰的准許狗隻進入標示、不准狗隻上餐桌、不准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等,這些都是務實和必要的措施,可以減低潛在風險。至於第三層,食環署將會訂立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供食肆經營者和攜狗的顧客參考,例如如何處理狗隻造成的污漬、是否需要設立狗隻友善區域,甚至是否需要加裝空氣過濾設備等。在小組委員會會議上,我特別關注空氣質素的問題。香港地方淺窄,很多時候餐廳環境較為密封,考慮到“毛孩”有機會掉毛,毛髮可能會在空氣中飄散,影響其他食客,尤其是有呼吸道敏感的朋友,所以我建議當局考慮要求食肆在室內的寵物區加裝空氣過濾器。我很感謝食環署副署長的正面回應,他表示雖然不會作為強制性的牌照條件,但會將這個建議納入指引,鼓勵業界積極考慮採納。我認為這個處理方法是在規管和彈性之間取得了好的平衡。我亦相信有心經營寵物友善餐廳的業界朋友,為了給顧客更好的體驗,都會樂意做得更好。主席,成功落實《修訂規例》的關鍵,始終在於執行。我很高興聽到食環署計劃調配更多人手,在各區成立巡查專隊,負責與獲批准的食肆溝通和巡查。我希望這些巡查不要只是形式化,而是要包含定期和突擊檢查,確保食肆能時刻遵守法例和牌照條件。最後,我想強調宣傳教育和員工培訓同樣重要。我建議政府與網上平台合作,設立可攜狗進入的食肆搜尋標籤,同時要求獲批准的食肆在門口和網頁清楚列明營運安排,讓市民知情和選擇,亦應為餐飲業從業員提供培訓,提升對食物安全、動物行為和衝突處理的認識。當局也要做好宣傳教育,讓狗主明白作為負責任的主人,帶狗隻外出用餐時應遵守的規則和禮儀,例如要管束好自己的寵物,避免滋擾他人等。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85,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507-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TMS_0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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