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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5032,
"HansardID": 8304,
"MeetingDate": "2026-04-29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19,
"SectionName": "議員質詢的書面答覆 / WRITTEN ANSWERS TO QUESTIONS",
"SpeakerID": 175,
"SpeakerName": "林振昇 / LAM CHUN-SING",
"Speeches": "2.林振昇議員:政府於去年5月1日推出“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資助計劃”),僱主按《僱傭條例》(第57章)向僱員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後,可按資助計劃申請資助。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一)自資助計劃推出至今,當局接獲的申請個案宗數,以及每宗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分別為何;該等個案中,(i)獲批、(ii)不獲批及(iii)撤回的申請個案宗數及其所佔百分比分別為何(以表一列出);有否統計不獲批及撤回申請的主要原因分別為何;表一申請結果個案宗數(i)(ii)(iii)總數(二)自資助計劃推出至今,當局(i)接獲的申請個案宗數,以及(ii)獲批個案宗數和相關所佔百分比分別為何,並按所涉僱主行業類別以表二列出分項數字;表二所涉僱主行業類別接獲申請宗數獲批個案宗數藝術、娛樂及康樂飲食建造教育服務金融醫療服務酒店及住宿進出口貿易資訊及通訊保險製造專業服務、行政及其他商業支援服務活動地產零售社會工作活動倉庫運輸、郵政及速遞服務批發家庭住户內部工作活動其他個人服務其他總數(三)自資助計劃推出至今,所有獲批個案的總資助金額,以及每宗個案的平均資助金額分別為何;(四)自資助計劃推出至今,在完成批核的個案中,申請者因不同意獲批資助款額而提出覆核或因不同意申請被拒而提出上訴的申請宗數,以及當中成功上訴或覆核的百分比分別為何;有否統計覆核或上訴申請被拒的主要原因分別為何;(五)鑒於根據政府於2024年11月22日提交本會財務委員會的文件,勞工處將委聘代辦機構協助營運資助計劃,由去年2月1日至今,該代辦機構執行資助計劃的以下資料:(i)已收取的預備費、(ii)所涉人手編制及實際員額、(iii)處理每宗資助申請的平均收費、(iv)抽查已處理個案的數量、(v)接獲和已處理的查詢數量,以及(vi)舉辦公眾參與活動的數量和參與人次;(六)鑒於取消“對沖”安排後,計算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的方式有所改變,令個別僱員可獲得的總權益或會較還未實施取消對沖安排時少,而相關權益受損的僱員可向勞工處申請總權益差額補貼,自去年5月1日至今,當局接獲申請該補貼的個案宗數,以及所涉的補貼金額分別為何;及(七)2025年至今,勞工處有否接獲僱主涉疑因節省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開支,而在取消對沖安排生效前提早解僱僱員的投訴個案;如有,勞工處接獲的投訴個案宗數、投訴人所從事的行業,以及投訴跟進情況分別為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於2026年4月29日提供的書面答覆文本載於 HYPERLINK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29-confirm-ec.pdf\" \\l \"nameddest=app_01_02\" 附錄。",
"SeqNum": 1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29-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CS_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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