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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2535, "HansardID": 8287, "MeetingDate": "2026-04-02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19, "SpeakerName": "葛珮帆 / ELIZABETH QUAT", "Speeches": "葛珮帆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全面檢討及完善保護兒童的相關法例”議案,以及所有修正案。兒童是社會的未來,保證他們的身心健康是社會的應有之義。為了保護兒童免受傷害,本港已有多項法例保護兒童,而《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亦於今年年初生效。然而,代理主席,近年來疏忽照顧及虐待兒童的個案時有發生,甚至呈現上升趨勢。根據政府的數據,本港虐兒個案總數由2013年的963宗一直上升至2025年的1 551宗。虐兒個案一宗都嫌多,我們有必要保障每一個兒童免受任何形式的虐待及性侵害。其中最令我擔心的是,侵害兒童性罪行案件近年亦不斷上升,2025年竟高達797宗,對兒童的身心造成非常深遠的傷害,絕對不能容忍。因此,必須針對性地立法,保護兒童免受性侵害。本港性罪行的相關條例已經落後半個世紀,而且對性罪行的定義非常狹窄。例如,強姦罪未包括男性侵犯男性,亦未包括不同形式的插入行為,且未有處理持續性侵犯兒童等情況,這些均不足以保護兒童。代理主席,我尤其希望大家關注持續性侵犯兒童的問題。性侵案件的入罪門檻一向非常高,受害人經常要一次又一次鉅細無遺地複述被侵犯過程的所有細節,這對受侵犯的成年受害人而言也非常困難。至於兒童的性侵案件,由於兒童心智發展及認知能力尚未成熟,不懂得即時求助,所以可能涉及親友連續多年或多次的長期性侵。年幼的受害者一般難以精確回憶及描述全部案情細節,導致蒐證困難,結果成功入罪的數字亦非常低。因此,我認為訂立“持續性侵犯兒童”罪行具有必要性,並建議參考澳洲的相關法例。若受害人能夠證明在指定期間內遭受兩次侵犯,便足以達到讓侵犯者入罪的基本門檻,以填補現行法例上的不足。代理主席,我亦留意到,隨着手機與社交媒體的普及、網上色情資訊的泛濫,以及AI深偽技術被濫用,這些都可能對兒童造成嚴重的負面影響。尤其是作為高危受虐組別的12歲至14歲兒童,他們正處於探索身份、渴望認同的發展階段,易受網絡操控,特別是網上欺凌、裸聊勒索、性剝削等新形態虐待。全球多國正立法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群媒體,以保護他們的身心健康。澳洲於2025年年底全面禁止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主要社交平台。西班牙、法國、英國等歐洲國家則正在推動針對15歲至16歲以下未成年人的限制法案,普遍希望禁止平台向未成年人展示社群內容。我認為,立法規管兒童使用網上社交平台的方法值得香港認真研究。至於AI生成內容,我亦多次在立法會提出必須要有規管。在法例上,可參考內地的規定,要求所有AI生成內容必須加上可溯源的“電子水印”,而各大平台亦應承擔責任,標示懷疑由AI生成的內容,以免虛假和色情資訊泛濫,危害兒童心智。此外,強制舉報虐兒機制已經正式生效,下一步應該研究訂立“沒有保護罪”。法改會在2021年已經發表報告並建議立法。我期望政府可以盡快總結經驗和推動立法。政府已公布計劃於今年內提交修訂性罪行條例的草案。我期望政府可以認真研究以上建議,加強對未成年人及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保護,同時加強各方面的教育、宣傳和推廣,以及研究加重罰則等措施,進一步加強保護兒童的工作,保障他們可以健康成長。代理主席,對於傷害兒童的行為,我們應該“零容忍”。保護兒童刻不容緩,希望大家一起努力。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7,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2-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EQ_0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