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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2529, "HansardID": 8287, "MeetingDate": "2026-04-02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74, "SpeakerName": "樓家強 / LAU KA-KEUNG", "Speeches": "樓家強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感謝陳曉峰議員提出的議案,以及6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保護兒童是社會的共同責任。根據《保護兒童資料系統統計報告》的數據,香港虐兒個案數字由2020年的940宗,升至2024年的1 504宗,在5年間上升六成,情況令人憂慮。我樂見今年1月20日生效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初見成效,截至2月底,共接獲66宗懷疑嚴重虐兒舉報,日前就有兩名男嬰懷疑被外傭虐待的個案由醫護人員舉報揭發,反映《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通過及早發現和介入嚴重虐兒個案,有效加強保護兒童的安全網。第一,希望能加快立法進度,訂立涉及兒童的性罪行。根據警務處2025年香港整體治安情況簡報,去年共有797宗侵害兒童性罪行,按年上升超過兩成,情況不容忽視。近年更出現不少透過社交媒體等偽裝成同齡人,引誘兒童分享私密相片的“網上性誘識”個案,令兒童承受極大風險。政府計劃今年提交性罪行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以修訂《刑事罪行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落實法改會提出的多項建議,其中包括訂立涉及兒童的性罪行。這項立法回應了社會長期以來的期待和關注。希望當局能夠加快立法進度,爭取早日完成修訂,為兒童提供更全面的法律保障。第二,擴展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研究提高虐兒罪刑罰。現時本港設有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已經擴展至準自僱人士和志願工作者。不過,除了性罪行之外,曾經對兒童作出暴力和虐待等刑事罪行的人,同樣不應該繼續從事與兒童相關的工作。建議政府研究設立涵蓋相關罪行的定罪紀錄查核機制,讓學校、兒童活動中心,以至聘請家務助理的家庭,在聘請的時候有工具識別高風險人士,進一步加強對兒童的保護。另外,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第27條,現行虐兒罪的最高判刑是監禁10年。即使受害兒童受到重創,例如變成植物人狀態,最高都只可以被判處同樣的刑罰。早於2021年,法改會已經提交報告書,建議將虐待兒童致嚴重傷害以至死亡的刑罰提升到監禁15年至20年。建議政府研究提高虐兒罪刑罰,提升阻嚇力,令兒童可以得到更切實的保護。最後,期望政府持續檢視《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的落實和執行情況,繼續加強與教育界、社福界和醫護界的溝通和協作,通過培訓和提供清晰指引,進一步強化前線專業人員識別懷疑虐兒個案的能力,加強保護成效。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 "SeqNum": 1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2-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KK2_000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