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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1640, "HansardID": 8284, "MeetingDate": "2026-04-0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82, "SpeakerName": "邱達根 / DUNCAN CHIU", "Speeches": "邱達根議員:代理主席,發言前,我先申報,我是廣東省粵港澳合作促進會常務副會長、南沙新區香港服務中心首席聯絡官,亦是前橫琴片區駐港經貿代表處首席代表。在過去10多年來,我積極推動並參與粵港澳大灣區深度合作的工作,也有參與推動內地政策開拓至香港市民和企業的範圍,見證了香港、深圳和廣東省多個城市協同所釋放的巨大潛力。香港擁有國際化金融體系、完善法律制度、簡單低稅制、不同領域的專業人才;深圳具備創新科技實力、企業活力、資金和人才;廣東省不同城市各具優勢。當這些資源和優勢能夠做到互補互通,我們是有條件成為世界最具競爭力的創新基地,甚至發展成為區域經濟樞紐。不過,在“一國兩制”下,既要維護香港與廣東省之間的不同法律、金融及貨幣制度,又要實現高度互聯互通,確實不容易,亦是前所未有,在全世界都找不到類似的例子可供我們借鑒;當然,剛才李浩然議員曾提到一些歐洲國家的範例,但對我們來說,我們所面對的情況也是獨有的,是大灣區的特色。我今日提出的修正案,主要聚焦在推動人流、資金流、物流和信息流的四流互通。我們已多次討論這4方面,它們既是支撐大灣區發展的重要基石,也能真正釋放大灣區的潛力,令大家做到資源互補的共同目標,而制訂共同的KPI是當中最重要的,以達至互利共贏的方向。代理主席,在過去參與大灣區協同合作的過程中,我發現有不少項目均因為一些門户之見、制度不協調等,導致停滯不前。大門開,小門不開。如果我們未能在思維上改變,只顧談大原則,不去落實細節的話,再宏大的藍圖都無法落地。所以,我們應該繼續以一種“先試先行”的精神,在多方面從具體機制入手,透過實踐驗證來推動制度創新,推動協同立法就是其中一項重要工作。首先,推動大灣區人員流動方面,我們要加快專業和職業資格互認及跨境工作便利安排,讓金融、法律、建築、工程等專業人員可以跨境靈活流動,發揮香港服務的優勢,推動產業融合與創新。資金方面,要在可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完善人民幣跨境結算與創新金融產品試點,讓更多跨境金融服務能夠支援我們的中小企和創科發展。同時,香港應更好地發揮自身優勢,進一步擔當國際資金通道的角色,協助內地和香港企業實現高質量的“併船出海”。商品與物流方面,新皇崗口岸快將開通,未來通關將會更高效、更無縫。其實,東莞物流園和“經珠港飛”這些例子都有效做到香港和大灣區城市的合作。希望未來在洪水橋新發展區發展成現代物流圈的過程中,政府可思考如何加強與東莞和其他內地城市互動,以做到更好的兩地物流調配。至於信息跨境流動方面,現時已經有《大灣區標準合同》,下一步,我相信政府要考慮如何優化申請標準和系統,並擴大《大灣區標準合同》的適用範圍,讓更多有需要數據流動的企業可以申請做試點。我亦贊成李浩然議員所提出,甚至探索協同立法的方向。推動大灣區融合發展並非零和博弈,而是合作共贏。香港的發展不能夠孤立於灣區之外;灣區的成功,亦離不開與香港的協同合作。現時已經有大量港人定居灣區,本港不少企業亦因大灣區的政策機遇而受惠、成長,證明了香港的繁榮與灣區密不可分。香港可成為政策創新的試驗田,發揮橋樑作用,提升灣區整體競爭力,這方面亦是維護“一國兩制”下制度優勢的最好體現。香港要全面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我們必須打破制度藩籬,促進資源、人才、商品、資訊等跨境流動,亦要制訂共同的KPI,方能做到合作共贏。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懇請各位支持我的修正案。", "SeqNum": 184,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D_001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