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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1649,
"HansardID": 8284,
"MeetingDate": "2026-04-0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35,
"SpeakerName": "陳永光 / CHAN WING-KWONG",
"Speeches": "陳永光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我首先要感謝李浩然議員提出這項極具前瞻性的議案,讓大家有機會聚焦探討在“一國兩制三法域”的獨特條件之下,如何堅守“一國”之本,善用“兩制”之利,透過協同立法進一步破除法律和政策壁壘,促進粵港澳大灣區高水平、高質量發展。我十分認同和支持李浩然議員所提出的“研究粵港澳大灣區協同立法”建議。事實上,內地大量的成功經驗告訴我們,協同立法對促進區域發展具有積極意義。舉例來說,江蘇、浙江、上海、安徽四地在大氣污染防治方面協同立法,令四地在環境保護方面取得“一加一加一加一大於四”的效果;北京、天津、河北三地建立了京津冀協同立法機制,在機動車排放污染標準上實現了協同,令三地的空氣質量得到改善;四川、陝西、甘肅三省透過協同立法,加強了對國寶大熊貓的保護。而在本港,香港特區政府亦一直在堅守“一國兩制”的原則下,在不同領域持續強化灣區內的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港澳藥械通”、“跨境理財通”、政務服務“跨境通辦”等政策措施相繼推出和落實,不但深化了灣區的融合發展,更為灣區民眾帶來很大利益。這些成功經驗也足以證明,協同立法可以提高區域法制的協調性,促進區域範圍內的資源共享與合作,推動區域協調發展邁向更高水平。而隨着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越來越頻密,我認為我們應該以更加積極的態度研究踐行協同立法,以在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等方面不斷破除壁壘,從而促進各類經濟要素有效融合,形成發展合力,加快將大灣區建設為宜居、宜業、宜遊的國際一流灣區。代理主席,除了有助促進區域融合發展之外,我認為更重要的是,協同立法亦有助促進行業的高質量發展,讓我們能更精準對接“十五五”規劃,更好服務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就以我關注的中醫藥發展為例,近年來,粵港澳三地在中醫藥領域的合作取得階段性進展,但由於一些制度性壁壘尚未根本突破,以致目前粵港澳三地在藥品註冊、執業資格、標準互認等核心制度層面仍存在不少瓶頸限制,局限了中醫藥產業的發展。要突破這些瓶頸,就需要以更創新思維突破粵港澳三地之間的不同制度和機制差異。因此,我支持原議案的建議。我認為我們可以借鑒有關地方協同立法的成功經驗,進一步打通政策壁壘,促進大灣區中醫藥的融合發展。此外,我亦特別認同邵家輝議員“推動‘灣區標準’發展方面的協同立法”建議,我希望當局能善用香港在中藥檢測方面優勢,及早與大灣區其他城市合作制訂“大灣區中藥質量標準”,並促進“大灣區中藥質量標準”的國際應用,掌握中藥國際標準制訂與高質量檢測認證的話語權。代理主席,國家“十五五”規劃提出要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我相信大灣區中醫藥高地建設在“十五五”期間,亦必將邁入粵港澳三地目標協同、優勢互補的高質量發展階段。我期望我們能充分發揮“一國兩制”的制度優勢,構建政策協同、要素流通、標準互認、產業互促的發展新格局,將粵港澳大灣區打造成為全球中醫藥傳承創新高地。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9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WK_00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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