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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1785,
"HansardID": 8284,
"MeetingDate": "2026-04-0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08,
"SpeakerName": "管浩鳴 / PETER DOUGLAS KOON",
"Speeches": "管浩鳴議員:多謝代理主席。代理主席,保護兒童是整個社會的責任,不知道大家有否想過,很多兒童受虐個案牽涉同輩。新聞不時報道童黨欺凌事件,較早前粉嶺皇后山曾經發生一宗,童黨迫使受害女童跪下,不但出言侮辱,更對女童連環掌摑,甚至以氣槍威嚇。這名受虐女童只有13歲,試問事件對她的心靈造成了多大創傷?事實上,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很多受害人為避免在學校被人“唱”而選擇啞忍,亦有被虐者為免再次受傷而選擇加入童黨,成為欺凌他人的一分子,最終可能走上不歸路。其實,欺凌者和被欺凌者同樣會受到傷害。有研究指出,欺凌者成長後較易有攻擊性傾向,犯罪率較高;而被欺凌者往往會較為內向和缺乏自信,長遠影響心靈發展。根據香港救助兒童會在2021年發表的報告,每4名學生就有一名曾經在校園受到欺凌。面對如此嚴峻的情況,我們必須修補漏洞。學校方面,曾經有學校為保全聲譽而對欺凌事件息事寧人,而對於施暴的未成年人,我們有時只予以訓斥警誡便“放行”,變相令施暴者覺得違法成本太低。學校是發現欺凌的第一線,我建議學校將價值觀教育、生命教育等納入校本課程,教導學生如何與同輩相處、欺凌他人可能導致以牙還牙的後果,挑起復仇心理,對任何人都沒有好處。其次,學校的駐校社工可多走一步,在課後或午飯時約見懷疑有潛在問題的學生交談,或許可以識別出欺凌個案。政府方面,我認為需要建立跨部門的保護兒童數據庫,在保障私隱的前提下,讓學校、社工和警方共享嚴重個案的信息。同時,可考慮建立舉報平台,將舉報者的資料嚴格保密,鼓勵“被動的旁觀者”轉為“行動守護者”,在根源上打破沉默。代理主席,在法律層面,政府必須重新檢視關於未成年人嚴重罪行的處理機制。我理解許多未成年人因一時衝動而犯罪,但必須重新引導他們。對於涉及嚴重欺凌、屢次犯事的未成年人,法律上需研究強制要求他們接受心理輔導、矯正行為、參加社會服務,甚至接受社工長期跟進。“愛之深,責之切”,對施暴孩子的嚴格管教,其實出於對他們的保護,以免他們日後重蹈覆轍,自毀前程。隨着時代變遷,童黨欺凌對兒童的傷害其實有增無減。昔日社交平台尚未普及,被欺凌者大多只受身體上的創傷。但現時童黨行為更為猖獗,將欺凌過程拍攝後放上網絡,無疑對受虐者造成二次創傷。單就這方面,我認為政府應多與社交媒體平台合作,一旦發現涉及未成年人被欺凌的影片或言論,應要求即時下架,更應追蹤源頭,以免孩子的眼淚成為流量下的犧牲品。代理主席,我深信生命教育要由小做起,如要社會未來更有溫度,必須確保兒童在健康、快樂的環境下成長,才可實現快樂的願景。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32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KHM_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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