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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1685,
"HansardID": 8284,
"MeetingDate": "2026-04-0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65,
"SpeakerName": "李浩然 / HOEY SIMON LEE",
"Speeches": "李浩然議員:多謝主席,亦感謝8位議員提出的修正案,以及今日另外33位議員的真知灼見,讓我們今天能夠在這裏集思廣益。以下我會就修正案作出回應。首先是吳英鵬議員的修正案,旨在定義三地跨境立法協同機制,並引用《關於促進長三角科技創新協同發展的決定》等成功模式。吳議員發言時亦提到,應以三地的經貿規則為主。現時三地的合作協議及備忘錄等,均就各類型的跨區域經濟社會活動進行協商協同,為研究及發展協同立法的制度機制建立一定基礎,促進粵港澳三地規則和機制銜接的深度融合。邱達根議員、姚祖輝議員的修正案都就特定領域進行先行先試和重點推進。邱達根議員聚焦在“四流”互通,亦指出過往在跨地協作時“大門開、小門不開”的政策落地問題。姚祖輝議員則聚焦在生態保護、交通運輸、職業互認等領域,並提出一些建議。在此,我進一步提出兩個例子。第一,我們可以透過協同立法,建立明確的法律框架,進一步完善跨境的商業糾紛解決機制,從立法層面建立有利發展的跨地域法治環境。第二,在生態環保領域,針對珠江口海域的海洋環境保護等,三地可研究探討協同制訂污染物排放標準,通過各自立法,統一監管尺度。蘇紹聰議員、陳曼琪議員的修正案在原議案的基礎上,從法律協作機制、仲裁調解等角度進一步作補充。正如蘇紹聰議員所指,河套園區本身已是協同立法的範例,可以進一步透過協同立法,促進北部都會區的創新動能。陳曼琪議員的修正案,以及在發言中提到的多項數據,均肯定了香港在仲裁調解方面的地位、需求和承載力,同時聚焦在河套園區的方向,打造河套園區,以至大灣區成為以立法解決糾紛的示範地。事實上,我們在過去已經就商業糾紛的解決機制等,進行了很多努力探索,透過明確的法律框架予以保護。邵家輝議員的修正案聚焦在推動“灣區標準”發展的協同立法,能促進大灣區內的“四流”互通、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我同意邵議員所指,我們能以協同立法的經驗,成為標準國際合作平台,推動中國標準出海,走進國際。事實上,這也是香港一直以來在國際上非常強的競爭力。另外,梁美芬議員介紹了她過去做了很多的工作,其實都是一直推動協同立法發展方向的經驗;魏明德議員則集中分析了社會保障方面的分析及經驗。我在此表示感謝。8位同事的修正案都深化了我原議案的理念,我將會支持全部修正案,也希望能夠得到各位同事的認同。我謹此陳辭,多謝。",
"SeqNum": 22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HS_0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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