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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1669,
"HansardID": 8284,
"MeetingDate": "2026-04-0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66,
"SpeakerName": "李惟宏 / ROBERT LEE",
"Speeches": "李惟宏議員:多謝主席。為深化粵港澳合作,推動大灣區內城市協同發展,發揮三地綜合優勢,我認同李浩然議員的議案。特區政府應配合中央各項政策發展,透過研究協同立法,加強與大灣區其他城市的規則銜接。為此,我建議政府可參考過去與廣東省政府簽訂不同合作協議方式,進一步推動三地金融產業融合,實現優勢互補。就此,以下我會提出3個建議。一、加強協調,促進三地金融牌照互認;二、推動兩地監管機構合作,減少雙重監管;三、進一步擴大金融開放試點政策。首先,香港與廣東省在金融上有深厚的合作成果,目前已有超過250間廣東省企業在港上市,涵蓋金融業,互聯網科技、新能源與製造業等。此外,兩地亦建立了“深港通”以及“跨境理財通”等金融互聯互通機制。為進一步促進兩地金融相關的人才及資金互動,參考港澳律師可在大灣區內9個城市執業試點辦法,我建議特區政府加強與內地政府商討,在風險可控、監管對等及專業標準清晰的前提下,推動大灣區金融專業資格互認。當局可先行建立區域試點,再逐步擴大適用範圍,令香港金融機構更有效服務區內企業和居民。以上做法亦有利於“理財通”的發展,讓三地金融專業人員,能到達另一市場親身講解金融產品,提高服務質量。第二,部分在港的中資金融機構反映,由於需要同時遵守內地及香港監管機構的監管條例,導致相對於其他金融服務機構,有更大限制及更高的合規成本。為促進不同背景的機構都能公平發展,建議特區政府可建立渠道,促成證監會與內地監管機構訂立合作框架,減少雙重監管的情況,促進在港中資金融機構在拓展業務及客源上有更大的靈活度。第三,擴大金融開放政策。過去在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與深圳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關於支持前海深港風投創投聯動發展的十八條措施》,支持香港有限合夥基金與前海的外商投資股權投資管理企業規則銜接,容許境外資金投資內地未上市企業。就此,政府可與廣東省政府商討,透過協商立法,擴大有關兩地私募股權的合作範疇,逐步將機制推廣至其他城市。另外,去年金管局與人民銀行落實的“跨境支付通”,容許進行即時小額跨境匯款,更好地滿足兩地居民對跨境匯款和支付的需求。我期望,透過進一步商討及規則對接,將有關跨境支付擴展至中小企、電商及專業服務等場景。總結而言,我期望政府能積極與大灣區的政府合作,共同對接規則,深化三地金融互聯互通,推動區域經濟協同發展。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及各項修正案。",
"SeqNum": 213,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WW_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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