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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1655,
"HansardID": 8284,
"MeetingDate": "2026-04-0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75,
"SpeakerName": "鄧銘心 / MICHELLE TANG",
"Speeches": "鄧銘心議員:代理主席,國家《十五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要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香港特區政府亦將制訂首份“香港五年規劃”,以主動對接國家戰略,並深化粵港澳大灣區的融合發展。不過,要實現大灣區內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等要素的高效便捷流通,關鍵在於打破制度壁壘,實現規則銜接和機制對接,而協同立法正是在“一國兩制”方針及《基本法》框架下,三地在各自的立法權限內,針對共同議題,透過制度化協商,制訂互相銜接、共同適用的法律規範,以解決跨區域的治理問題,共同推進灣區高質量發展。本人認為,特區政府應從以下3個重點領域,積極展開協同立法的研究。首先,特區政府應就跨境基建協同建設,優先研究配套立法,促進跨境運輸與物流的互聯互通。近年來,廣深港高鐵、港珠澳大橋等重大基建相繼落成,新皇崗口岸亦將實施“合作查驗、一次放行”的“一地兩檢”模式,通關時間有望從30分鐘大幅縮短至5分鐘。這些成果令人鼓舞,但目前的相關安排往往依賴行政協作,若要將跨境基建的潛力完全釋放,便需要更具法律保障的制度安排。本人建議粵港澳三地就口岸管理、數據互通、智能通關、車輛跨境安排等範疇建立更明確的法律銜接機制,為擴展“港車北上”和“粵車南下”、推動24小時通關、優化自動化清關程序等提供穩定制度基礎,以降低商貿與民生往來的成本,並帶動口岸經濟帶的發展。其次,特區政府應就專業及職業資格互認推動協同立法,促進灣區人才的自由流通。目前,建造業等領域推行的“一試多證”、建築及工程相關專業人員的職稱評價機制和備案機制等,都取得了不少進展,河套區亦在探索“無感通關”等創新人員流動模式。然而,這些先行先試的措施,大多仍停留在試點或行政安排層面。特區政府應積極爭取通過協同立法,將這些跨境資格互認的安排,從試點變為制度,從政策提升為法律。若能透過立法確立“灣區標準”考試、證書互認及專業銜接機制,將為香港專才提供可靠的執業保障,增強業界信心。同時,特區政府應研究在河套合作區等重點平台,為科研及創科人員跨境流動建立更清晰的法律框架,配合創新出入境模式,吸引更多內地及國際人才匯聚香港,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的地位。此外,特區政府應就推動“灣區標準”發展進行協同立法。“灣區標準”是促進三地產業協同發展、提升區域品牌地位的重要工具。自2023年推出以來,“灣區標準”的項目不斷增加,但目前往往屬於鼓勵性質,法律效力有限。未來粵港澳可以在食品安全、綠色金融、工程技術、檢測認證等領域,通過協同立法,適度加大“灣區標準”的法律效力。同時,特區政府應推動備受國際認可的香港檢測認證機構,更廣泛地參與“灣區認證”工作,讓“灣區標準”不僅通行於大灣區,還進一步推動“灣區標準”邁向區域標準,進而與國際規則接軌。這將有助香港的商貿拓展及內銷市場,並提升灣區的國際競爭力。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9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TMS_0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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