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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1797, "HansardID": 8284, "MeetingDate": "2026-04-01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70, "SpeakerName": "黃錦良 / KEN WONG", "Speeches": "黃錦良議員:主席,本人發言支持陳曉峰議員的議案。保護兒童是社會的首要責任,也是政府長期致力推動的工作方向。多年來,特區政府在保障兒童方面已制定多項法例,包括《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以及近年通過的《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這些法例涵蓋防止虐待、加強監管、推廣教育宣傳等範疇,為兒童建立起基本的安全網,彰顯政府保障兒童權益的決心與努力。然而,隨着人工智能及深度偽造等新興科技迅速發展,剛才也有幾位議員提及,現行法例未能全面涵蓋這些科技對兒童構成的潛在風險,也有不少不法分子利用深度偽造技術,把學生相片合成為不雅影像,並在社交平台擴散;亦有以AI變聲進行冒認詐騙的情況。這些行為為兒童帶來長期心理創傷。現有法例雖具一定規管,但針對性不足,加上執法部門難以追蹤,致使兒童更容易成為受害者,卻得不到及時保障。“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內地在兒童網絡保護方面,已於2024年正式實施《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明確規範平台責任,要求技術公司建立防護機制,加強數據安全,並設立專門監管部門。美國則在《兒童網絡隱私保護法》基礎上,正討論如何擴展至人工智能與深度偽造領域,並提出跨部門合作,避免兒童因教育、醫療或司法系統的技術漏洞而受害。這些經驗顯示,跨部門協作與技術規範是國際趨勢,值得香港借鑒。香港若要迎頭趕上,必須把握時機,盡早提出具體指引與立法,從而確保兒童在數碼環境下能得到全面的保護。為此,本人建議:第一,成立跨部門常設工作小組,涵蓋教育局、社會福利署、醫療衞生部門、警務處網罪科及私隱專員公署等,同時引入專家學者及非政府組織代表,建立多方協作平台,有助及早識別高風險情況,並制訂跨界別的應對方案。第二,制訂“新興科技兒童保護指引”,全面涵蓋人工智能、深度偽造、網絡欺凌等範疇,並賦權私隱專員公署或相關機構,要求所有在港營運的科技及社交平台負起把關責任,建立快速下架機制及暢通的舉報渠道,從源頭阻截有害資訊。長遠而言,應參考國際經驗,逐步完善香港相關法律框架。第三,推動全港性研究及定期普查,全面掌握兒童在數碼環境下所面對的各類風險,包括隱性受害群體,並建立公開透明的數據庫,以提升政策制訂的科學性與精準度。第四,加強家長和學生的數字素養亦十分重要。政府應加大宣傳教育力度,提升家長和學生對網絡風險的認識,並教授實用的應對策略。例如,舉辦定期工作坊、設立網絡安全資源平台等,協助家長和學生辨識網絡陷阱,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共同營造更安全的網絡環境。主席,總括而言,保護兒童不僅是法律責任,更是社會責任的展現。香港必須堅持“預防為本”及“以人為本”的原則,完善新興科技下的兒童保護政策,讓兒童能在安全的環境中健康成長,促進社會長遠和諧穩定。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 "SeqNum": 34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401-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WKL_003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