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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0843, "HansardID": 8280, "MeetingDate": "2026-03-2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33, "SpeakerName": "何敬康 / ADRIAN PEDRO HO", "Speeches": "何敬康議員:多謝主席。本人發言支持陳凱欣議員提出的議案。說到檢視醫委會制度,如果用醫學上的名詞來解釋或形容,政府需要對醫委會做一場“大手術”,而不是在一個已經被證明效率不足,亦難以回應社會期望的制度框架之內裹足不前,作小修小補。如果所謂改革只是維持既有架構、稍作修補,最終只會淪為“裱糊匠”,無法真正解決問題。現行醫委會制度長期面對兩大問題:一是公信力,二是效率。而當中最核心的,是社會對“醫醫相衞”的觀感。不少市民的印象是,醫療個案一旦進入醫委會程序,往往會以涉及專業判斷為理由,限制業外人士的參與;同時,醫療同行之間亦未必願意作證指證其他醫生。這種觀感,可以用一句經典電影對白形容:“球證、旁證、足協、足總、足委,全都是你的人,怎麼跟你鬥?”當然,我承認這種說法的確有點偏激,亦不否認醫療事務本身具有高度專業性,但正如公共行政學常說,觀感就是政治(perception is politics),而這種觀感,並非憑空而來,過往出現如腦癱嬰兒案般嚴重延誤的情況,已嚴重損害公眾對整個制度的信心。因此,在改革方向上,我認為必須正視觀感的問題。我曾在衞生事務委員會討論時提出這一點,我認為將醫委會業外人士比例提升,的確有助改善有關觀感。同事間亦曾討論,應增加多少,市民才可以接受呢?根據國際做法,如要與鄰近發達國家或地區看齊,可能要三成,甚至接近一半。大家也會評論,如果有過多業外人士參與,可能會影響專業性,也不太適合,不過這是很難說的,因為其他發達國家也可以達到一半,難道他們不專業嗎?只有香港獨有這種情況,我希望大家可以用心研究。在設立獨立審裁機構上,我認為可參考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的模式,由一名前任法官擔任主席,並由兩名傑出業內人士作為成員提供協助,這樣既保留專業意見,同時亦能從制度上減少“自己人審自己人”的疑慮。在PIC層面,亦可考慮規定主席或副主席其中一人必須由業外人士出任,確保在案件初步篩選階段,已經有外部視角參與。另一方面,在處理投訴方面,我在事務委員會中亦曾提出,對於性質較輕微的個案,可引入調解或仲裁機制,讓醫委會集中資源處理真正嚴重的專業失當案件。此外,我亦建議政府可參考監警會的運作模式,設立一個獨立的醫務投訴監察機構,由社會賢達參與,對醫委會運作進行監察。主席,醫委會的核心問題,在於整體制度設計未能回應社會對效率與公信力的期望。我期望政府在推動今次改革時,必須有決心脫離既有框架,大破大立,真正回應市民關注。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4,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32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APH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