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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0850,
"HansardID": 8280,
"MeetingDate": "2026-03-2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60,
"SpeakerName": "陳祖光 / CHAN CHO-KWONG",
"Speeches": "陳祖光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我支持陳凱欣議員提出的原議案。這項改革並非針對單一個案的回應,而是由於整個制度已經出現信心危機。簡單而言,醫委會已經失去市民的信心。大家都知道,有一宗case調查需時15年。作為一名前執法人員,我也無法理解為何要調查15年,還要以“永久擱置”作結。根據資料顯示,醫委會過去5年接獲8 700多宗投訴,只有不足三百分之一能夠進入正式研訊程序。這個結果已經告訴我們,醫委會做事慢、拖延工作。有否拖延,難以證明,但確實很慢,慢到甚麼地步呢?慢到大家都認為其效率欠奉,更凸顯了醫界自審、自管、自判模式的局限。醫委會雖是一個專業監管機構,但其決策組成以醫生為主,業外人士的話語權不足,而且缺乏獨立監管機關。正如剛才多位議員提到,不如仿效監警會。警方也是由警員調查同袍,不過他們十分專業,因為警員正是訓練出來調查案件的。再者,醫委會秘書處的成效有限,不但運作依賴紙本,還欠缺獨立調查支援,令機制出現空窗期及變得不透明。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已經說得一清二楚,我基本上無需在此贅述。這些改革建議,既無損醫生尊嚴,又令醫療監管變得更公開和更負責任。醫療專業的核心在於建立公眾信心;如果投訴機制失去公信力,整個專業體系都會受損。今天的醫委會,我們已經不再相信是公平、公正、公開。對於醫委會的組成,我相信委員的組合其實不太重要,因為只要醫生夠專業、業外人士夠公正,整個醫委會便會非常公正。如果從特區政府經常強調的“以結果為目標”的角度來看,那就大事不妙了,因為結果極差,毫不公正、公平、公開。問題其實很簡單。增加透明度、加快調查速度、加強結果,令公眾重拾信心,才是我們所需要的。“以結果為目標”,我相信對於醫委會的改革,局長比在座任何人都清楚。當我們無法單靠人的良心時,就唯有依靠制度,所以我完全支持原議案針對醫委會的改革建議。多謝代理主席。",
"SeqNum": 1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32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CK_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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