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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60846, "HansardID": 8280, "MeetingDate": "2026-03-2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58, "SpeakerName": "陳文宜 / GRACE CHAN", "Speeches": "陳文宜議員:主席,陳凱欣議員提出的討論議題,我深感認同,亦認為重要。我認為改革的核心目標,是透過完善這個機制,加強醫生與病人之間信任,建立更健康的醫患關係。因此,任何措施都必須對準當前醫患矛盾的痛點。過去有不少病人和公眾對醫委會存有“醫醫相衞”的印象,社會普遍期望透過制度改革解決問題,但我們有否想過,為何會有這些印象?單靠增加業外委員的比例,或設立獨立於醫委會的審裁機制,是否真的能完全扭轉局面?我認為除制度層面的改革外,加強與醫療投訴機制相關的公眾教育,同樣至關重要。主席,昨天在立法會會議中,亦聽到不少議員提出,公眾對醫委會判罰過輕的觀感,源於對機制的不了解。舉例來說,有醫生因疏忽被裁定專業失當,被判停牌3個月,緩刑18個月,這類懲罰可能會令市民覺得過輕,質疑為何因疏忽仍可繼續執業。面對類似的疑惑,政府應該更清晰地向公眾說明,雖然被裁定專業失當的醫生獲得緩刑,但需符合哪些條件才能繼續執業,而被停牌的醫生在停牌期滿後,是否會如違反交通規例般自動復牌?事實上,盧局長都曾在立法會清晰表示,醫生被停牌後絕非自動復牌,而是必須向醫委會重新申請。因此,若市民能夠了解相關程序,並不如想象中那麼寬鬆,可能會有助減少對醫委會“醫醫相衞”的印象。另一個需要加強公眾理解的範疇,是很多投訴在初步階段已被駁回,理由是不屬於醫委會的職權範圍,結果有大量個案未能進入初步偵訊委員會,令投訴人覺得醫委會處處設限。但事實上,醫委會不會處理涉及醫生態度、管理或收費水平等事宜,所以政府亦需要協助醫委會加強澄清,避免公眾因誤解其職能而產生負面印象。我想指出,要讓病人群體更多參與醫委會工作,才是改善醫患信任的有效途徑。目前,獲醫委會認可的病人組織可選代表進入醫委會,亦可推薦代表加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但公眾反而無法從公開資料得悉哪些組織可以認可。可否由醫委會公開獲認可病人組織的名單或認可條件,讓他們清楚知道如何加入並發揮其功能?我相信在這方面,誠意吸納他們的意見,才能做到醫生與病人互為夥伴,而非對立。主席,今天我留意到陳凱欣議員提出一項很關鍵的建議,就是設立專責調查隊伍,為每一宗個案指派調查人員,協助投訴人蒐集證據,保持進度的溝通。我認為這項建議非常值得政府認真考慮。事實上,這也正正是我們可以走出第一步的起點,當中亦可找到醫患之間資訊不對等的平衡。今天有不少議員提出了很多建議,我大致認同,我只是就維持良好醫患關係方面作出補充,也希望政府認真考慮。我謹此陳辭,多謝主席。", "SeqNum": 7,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32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MY_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