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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0845,
"HansardID": 8280,
"MeetingDate": "2026-03-2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35,
"SpeakerName": "陳永光 / CHAN WING-KWONG",
"Speeches": "陳永光議員:多謝主席。我十分感謝陳凱欣議員提出議案,讓大家有機會就如何提升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效率進行聚焦討論,並為醫委會未來的改革建言獻策。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效率一直備受詬病,雖然自2018年政府修訂《醫生註冊條例》以來,醫委會每年完成處理的個案數量已有明顯增加;醫委會亦推行措施改善投訴處理效率。但即使如此,目前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的時間仍然以“年”為單位。根據申訴專員公署報告,截至2025年12月,醫委會仍有895宗投訴個案未完成處理;有個案在偵委會初步考慮階段的處理時間竟然為102.1個月(即約八年半)。去年年底,醫委會決定永久擱置一宗拖延了15年的投訴個案,更引起社會譁然。主席,冗長的投訴處理時間,不但令投訴人和被投訴的醫生備受煎熬,亦令市民對醫委會產生“醫醫相衞”的誤解和負面觀感,長久下去,有可能令市民對醫委會的投訴機制失去信心,甚至為醫患互信帶來負面影響。因此,改革醫委會的處理投訴機制,提升效率,已是不容迴避的問題。至於如何提升處理投訴個案的效率,我特別支持陳恒鑌議員修正案所提出的“訂立處理投訴的目標時間”建議。因為訂立時間指標不但能體現醫委會對提升處理投訴效率的決心和擔當,還能夠有效避免投訴個案被無限期拖延。當然,我亦明白每宗投訴個案的複雜程度均有所不同,我們不能要求所有投訴個案均要在目標時間內完成處理。但對於未能在目標時間內完成處理的個案,我認為醫委會應向政府提交報告作進一步解釋,並在不影響公正性的情況下,定期通知投訴人個案的處理進度,以體現對投訴人的尊重和負責。對於原議案提出成立專責調查隊伍、設立獨立審裁機構進行紀律研訊等建議,我認同是有助加快醫委會處理投訴個案的流程;增加業外委員人數亦有助消除“醫醫相衞”的負面標籤。但我想強調,我們需要確保醫生的專業自主,這是為了保證專業判斷的獨立性,其核心和目的亦是為了捍衞病人權益。因此,我認為醫委會的任何改革措施均要在提升效率和確保專業自主之間取得合理的平衡。因此,我支持增加業外委員以加強對醫委會的監督,但我認為監督不等於主導決定,再加上處理醫療投訴需要理解醫療過程,要求業外人士充分理解醫療程序和醫學決定,繼而主導判斷醫生行為是否專業失當,並不容易,亦不適合。因此,我認為委員會和紀律聆訊小組過半數委員是業內人士更為適合,亦更能確保處理投訴的專業性和程序公義。同時,我亦建議當局在增加業外委員的同時,積極考慮非西醫的醫護界人士,例如中醫、牙醫、護士、脊醫、專職醫療人士等。同時,亦要主動為新上任的審裁員(尤其是業外審裁員)提供適當培訓並加以支援,以達致提升效率的同時,亦能保障個案處理的質量。此外,醫委員處理投訴的程序相當複雜,投訴人和公眾未必能夠理解其運作。我希望醫委會未來能夠進一步提升工作透明度,並加強與投訴人和公眾的溝通,增加公眾對醫委會投訴機制的認識和理解,用行動讓市民體會到醫委會是在“行公義、守專業、護社群”。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6,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32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WK_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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