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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60822,
"HansardID": 8279,
"MeetingDate": "2026-03-2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61,
"SpeakerName": "陳博智 / CHAN POK-CHI",
"Speeches": "陳博智議員:主席,今天辯論的議案是回應社會對醫療監管制度長久以來的關注。我感謝陳凱欣議員提出原議案,以及多位議員提出具建設性的修正案,共同推動這項重要改革。申訴專員公署今年2月發表的調查報告清楚指出,醫委會處理投訴的機制存在系統性問題,有個案被不合理擱置長達7年至8年,其間毫無進展,對投訴人及被投訴醫生均造成極大困擾。這不僅影響公眾對醫療專業自主的信心,更反映現行機制必須與時並進,作出全面優化。民建聯一直高度重視醫療監管制度的完善。過去,我們持續倡議縮短投訴處理時間、增加業外人士參與、設立獨立審裁機構進行紀律研訊,以及提升機制透明度。我們欣見政府早前提出修訂《醫生註冊條例》的初步建議,吸納了部分改革方向,但要建立一個高效、公平、具公信力的監管體系,我有3個建議。第一,成立專責調查支援隊伍。在現行機制下,初步偵訊委員會同時肩負調查與審議職能,加上行政支援不足,導致大量個案積壓,處理時間動輒以年計。成立專責調查支援隊伍,專注協助初步偵訊委員會開展調查工作,優化調查流程配置,是提升效率的關鍵一步。第二,訂立明確時限與增加機制透明度。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揭示,部分個案之所以被長期擱置,正正是因為缺乏具約束力的時間指標,以及個案進度未能適時向投訴人交代。我們支持為投訴處理的各個階段訂明時間上限,包括完成初步篩查、調查、研訊等環節,並要求就逾期個案向政府提交報告。同時,機制必須透明化,讓投訴人能夠定期知悉其個案的最新進度,不再處於資訊真空的狀態。這不僅是對投訴人負責,對被投訴醫生也屬公平,確保程序正義得以彰顯。第三,擴大業外參與並引入多元爭議解決機制。醫委會的組成及運作必須反映社會的多元價值,增加業外委員人數,引入更多來自法律、社福、消費者權益等界別的專業人士,有助提升決策的透明度與公眾認受性。與此同時,我們支持就不涉及專業操守的醫療爭議引入調解機制,並研究《道歉條例》的應用。調解可以為醫患雙方提供一個更靈活、更快捷的解決途徑,減輕紀律研訊的壓力,亦有助修補關係,促成和解。主席,我相信透過建立獨立高效的調查研訊機制、訂立明確時限與提升透明度、擴大業外參與及引入調解,醫委會的投訴處理及紀律研訊制度將可煥然一新,既保障病人權益,亦維護醫生專業,讓香港的醫療監管體系更趨完善。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355,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32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PC2_0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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