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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58543, "HansardID": 8269, "MeetingDate": "2026-03-18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72, "SpeakerName": "葉傲冬 / CHRIS IP", "Speeches": "葉傲冬議員:代理主席,全國人大日前順利通過《十五五規劃綱要》,標誌着國家“十五五”規劃正式展開。其中,配合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無疑是香港積極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的重要使命之一。因此,吳傑莊議員提出今天的議案,讓議會能夠就如何更好配合國家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發展這個關乎香港未來發展的重大議題集思廣益,絕對值得支持與肯定。《十五五規劃綱要》“港澳專章”中明確提出,支持香港建設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這是國家善用香港作為最自由、開放國際大都會的獨特優勢,不僅讓香港成為向外展現中華文化藝術的重要窗口,更使其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互相交流、碰撞,孕育嶄新文化藝術成果的基地,為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獨有貢獻。因此,特區政府必須抓緊有關機遇,答好建設香港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答卷。特區政府在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為強化香港作為全球第三大藝術品交易中心,將就加強人才培訓及推動藝術品交易融資等方面作深入研究。這對推動香港建設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踏出了啟始的一步。當然,建設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不能單靠一兩項政策就能取得成果,而是需要制訂一套全面的政策規劃,為加強香港與粵港澳大灣區文化藝術界的交流合作、協助內地文化藝術走出國門,奠定堅實基礎。目前,一些常駐香港但持有外國護照的藝術家,在隨香港藝團赴內地演出時,在簽證辦理、工作許可證申請及通關效率上仍面臨不少制度性障礙,某程度上制約了香港藝團融入國家發展大局,也影響大灣區文化演藝圈的一體化建設。因此,當局可考慮推行設立“香港藝術團體非中國籍藝術家”白名單備案制度、允許“團進團出”,簡化短期巡演手續,以及探索大灣區演藝人才“一證通行”試點等政策措施,掃除阻礙兩地文化藝術交流的法律法規障礙,為深化合作創造更有利的環境。此外,香港藝術發展局(“藝發局”)作為特區政府為推動本港藝術發展而成立的法定機構,目前主要擔任審批各類資助及宣傳推廣的角色。代理主席,我在此申報,我是藝發局的副主席。在香港要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新形勢下,當局有需要進一步強化藝發局職能,賦予其作為“中介機構”的新定位,為在港各大中小藝團到大灣區演出時提供一站式服務,包括演出批文申請、辦理出入境簽證,以及與內地商業夥伴對接等;協助各類藝團進軍大灣區市場,進一步提升香港文化藝術產業在大灣區的影響力。同時,亦可協助內地各類藝團來港演出,並與海外藝團交流合作。為推動香港更積極對接國家“十五五”規劃發展,特區政府將制訂更具宏觀性、戰略性和前瞻性的首份香港五年規劃。就此,當局有必要在香港五年規劃中,就掃除阻礙粵港兩地文化藝術交流的法律法規障礙、強化藝發局職能等,制訂長遠而全面的政策規劃,為落實國家“十五五”規劃、推動香港發展成為中外文化藝術交流中心的目標,作最充分的準備。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及8位議員的修正案。", "SeqNum": 24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318-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INT_002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