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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58533, "HansardID": 8269, "MeetingDate": "2026-03-18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46, "SpeakerName": "吳英鵬 / WU YINGPENG", "Speeches": "吳英鵬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本人發言支持吳傑莊議員的議案及其他修正案。第十四屆全國人大第四次會議,通過《十五五規劃綱要》,並將“擴大高水平對外開放,開創合作共贏新局面”作為重點任務之一,並在港澳專章提出,“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支持港澳深度參與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這不僅是國家構建新發展格局的關鍵舉措,更為香港在國家發展大局中找準自身定位、發揮自身所長,指明了方向。香港憑藉“一國兩制”的獨特優勢,一直以來是國家對外開放的核心窗口,既是連接內地與全球市場的“超級聯繫人”,更是助力雙向開放的“超級增值人”。我們擁有全球信賴的普通法制度、健全獨立的司法體系、成熟的雙語法律專業人才,以及領先亞太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這些都是香港在國家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中,可以發揮作用的核心競爭力。未來,可以預見,隨着我國推進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對外開放,越來越多的中國公民和企業將會走出國門,中國的海外資產規模亦會急劇上升,同時也可能會遭遇部分國家特別是美西方以制裁、限制與技術封鎖等手段施壓。所以,如何運用法律手段保護中國企業與公民的海外合法權益,已成為當務之急。香港作為中國唯一實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轄區,以及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有能力、有責任在國家對外開放的大棋局中,承擔更重要的戰略樞紐角色。因此,我們必須健全香港在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我建議第一,我們要強化香港國際法律服務樞紐功能,積極參與國家涉外法治體系建設。當前內地企業“走出去”、國際資金“引進來”的雙向需求持續升級,特區政府要利用好國際調解院總部落户香港的契機,鞏固香港“調解之都”地位,支持香港深度參與國際商業規則制訂,同時完善“出海專班”服務機制,運用好法律手段,為我國企業與公民的海外合法權益,提供更堅實的法律保障。第二,我們要持續培養複合型法律及商業人才,支持高水平對外開放。我們要持續深化內地和香港在涉外法治人才培養方面的合作,培養兼具國際視野、跨法域能力與產業認知的複合型人才,並加強法律科技、數據合規等創新領域的布局和應用,保持香港專業服務的前沿優勢,更好地服務國家高水平對外開放事業。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和其他修正案。", "SeqNum": 23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318-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WYP_0023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