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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47086, "HansardID": 8217, "MeetingDate": "2026-02-2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19, "SectionName": "議員質詢的書面答覆 / WRITTEN ANSWERS TO QUESTIONS", "SpeakerID": 263, "SpeakerName": "郭芙蓉 / KWOK FU-YUNG", "Speeches": "4.郭芙蓉議員:樓宇維修的圍標問題積弊已久。有研究指出,圍標造成本港社會每年40億元至250億元的損失。因此,有意見認為強化和完善樓宇管理和維修監管,以及加強市場競爭、監管及透明度至為重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一)有否統計,過去5年,每年廉政公署、香港警務處(“警務處”)及競爭事務委員會共接獲多少宗有關住宅大廈維修工程懷疑圍標的舉報及投訴,當中查明屬實的個案宗數為何,以及有多少宗個案被檢控(及該等個案每宗所涉工程金額為何)(以表列出);(二)據悉現時不少業主因某些原因而未能親身出席業主大會。政府會否參考新加坡等地區的經驗,研究在“智方便”建立官方電子投票平台,並推行須實名參加的網上業主大會,允許業主自行選擇參與會議的形式,並親自以電子方式投票,以便利業主更好參與大廈管理事務及決策;(三)鑒於多個國家及地區將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但目前本港的圍標行為只受《競爭條例》(第619章)監管,並只屬民事性質,違例人士或企業只會被判罰款,當局會否考慮參考其他國家及地區的經驗,將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及提高相關罰則,以提高阻嚇力;如會,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四)民政事務總署、屋宇署、機電工程署、香港消防處及警務處等部門在打擊圍標工作上的詳細分工和職責分別為何;政府將如何加強各部門在住宅大廈維修方面的監管角色,以杜絕圍標行為?發展局局長於2026年2月25日提供的書面答覆文本載於 HYPERLINK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225-confirm-ec.pdf\" \\l \"nameddest=app_01_04\" 附錄1。", "SeqNum": 17,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22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KFY_00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