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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48455, "HansardID": 8223, "MeetingDate": "2026-02-04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96, "SpeakerName": "陳曼琪 / MAGGIE CHAN", "Speeches": "陳曼琪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陳勇議員的原議案。我今日發言的題目是《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樞紐,打造北都河套新型經濟國際仲裁地》。首先,我十分贊同陳勇議員原議案提到“加快訂立北部都會區專屬法律”。為了拆牆鬆綁、促進兩地數據流通、資金過河及產業落地,我自去年已促請政府加快制定專屬北都河套區的數據安全條例,亦樂見政府已有序推進。下一步,我亦促請政府在訂立專屬法例時,充分考慮及提供“港資港法港仲裁”政策的適用空間。加快涉外法治建設、提高中國仲裁國際競爭力,是國家仲裁發展的基本方向,亦是香港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以及北都發展規劃對標國家“十五五”規劃的切入點。過去一年,內地累計辦理超過500萬宗、是500萬宗仲裁案件,涉案標的額超過9萬億元。這些都是在國家雙循環下,香港國際仲裁的龐大市場客户群。香港可以乘着內地仲裁市場的規模優勢,內地企業“出海”所需的國際仲裁服務。香港以北都河套作為基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國際仲裁樞紐,打造河套新型經濟國際仲裁地,特別注意除了北都河套載體,還要針對新型經濟,以及通過規則互鑒、資源共用、市場共建,服務新型經濟,促成內地與香港仲裁的“併船出海”,更能令香港回應“十五五”規劃下,對香港鞏固提升“四中心、一高地”的部署。今年1月31日,我亦就此主題在香港大學法律學院發布我的研究報告。藉此機會,我亦在立法會提出我的建議如下:第一,規則創新:針對數字金融、生物醫藥、低空經濟等新型領域,研發專門《河套國際仲裁規則》。我們甚至可以利用低空運輸,送達司法仲裁文書,輸出適應創科經濟的中國“國際方案”。第二,融合服務窗口:提供綜合便捷線上平台、共用大灣區專家庫、線上線下庭審融合的一站式服務模式,展現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的協作優勢。第三,內外聯通樞紐:依託香港的國際公約網絡與內地的司法互助安排,確保我們的仲裁,不論是香港或內地,在全球及內地高效執行,連接中國與國際市場。第四,可複製路徑:如果河套國際仲裁樞紐成功實踐,將形成香港和內地的仲裁機構我們經常說企業“走出去”,現在說的是仲裁機構香港和內地的仲裁機構一同“走出去”。即是提供一個可複製的“出海”路徑。代理主席,當前正是把握北都機遇、打造北都河套新型經濟國際仲裁中心的良機,香港可藉此吸引內地龐大仲裁市場,吸引內地仲裁機構落户北都、設立分支機構,同時亦吸納內地及國際客户與仲裁案件到北都河套,鞏固並提升香港的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地位。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17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204-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MKM_00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