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D 立法會上會準備系統

公開證據與 CEDD 上會準備

案卷引用判斷

可作案卷引用

CEDD 相關會議發言紀錄

會議發言紀錄 官方來源 會議逐字紀錄

使用邊界

只引用已核實公開內容;未公開事項會後補充。

查看來源與原文存檔
查看官方來源 原文存檔:data/raw/legco_hansard/current-members-speeches-22.json
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48443, "HansardID": 8223, "MeetingDate": "2026-02-04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22, "SpeakerName": "鄧家彪 / TANG KA-PIU", "Speeches": "鄧家彪議員:多謝代理主席。就陳勇議員提出如此重要的議案,我有幾點回應和建議。第一,在討論香港要鞏固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下的優勢時,我們非常明白並能輕易說出香港為何在金融和航運方面具有獨特優勢,而貿易的優勢在於我們是WTO其中一個成員地區。我們能輕易說出,即使不屬有關行業的人士都能說出。然而,我們應吃透“一國兩制”及《基本法》與創新科技之間的獨特關係。究竟“一國兩制”、《基本法》的不同條文及我們能夠參與的國際事務與創科發展有何獨特關係?恕我直言,並未吃透。舉例來說,我並非從事剛才所述的金融、貿易及航運業務,但我可正如范議員剛才所述,到一所中學輕易指出因為“一國兩制”和《基本法》,所以我們在上述3個領域具有貢獻國家和國際的獨特角色。然而,若論創科,在“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下,香港能發揮甚麼非常獨特的優勢?對此,我們尚未有系統而全面地研究和深入了解,所以我很希望當局可在這個層次繼續推進。第二,林智文副局長剛才表示今年會提出北都的專屬條例,我很希望立法審議的方式猶如我們在2024年處理《基本法》第二十三條一樣,審議時間長,優先審議,密集而快速地審議。快速不代表犧牲審議工作的時數,我們花了40多個小時審議第二十三條,審議時間必須長,因為一定有很多內容,但切勿再次拖延幾個月,我知道bills committee的工作可長達一年。我們可否以第二十三條的模式,共同完成這項重要的工作和使命?第三是將北都創科形象化。去年10月,以小弟作為召集人的智庫“治港新政”邀請了上海臨港新區一些官員前來,分享上海臨港新區與香港北都的比較。他們表示招商引資最艱難的是“由0到1”,需不惜一切“貼大床”,用盡所有優惠、度身訂造,甚至根本可說是遷就。上海有何成果?上海臨港新區最著名的工廠是Tesla,即無燈工廠。Tesla降臨臨港,激活了上海周邊整個電動車及電池行業。所以,我們實在需要一家拳頭企業前來北都。在數量上,不同部門可能表示成功吸引多少外資企業來港,除此之外,有否一些即使我們“貼大床”亦要吸引其來港作實質生產的拳頭企業?倘若生命科技是我們的重點,也是我們大有信心的範疇,我們可否實實在在地以“貼大床”的方式吸引一些最著名的外資企業來港從事研發,甚至設立生產中心?其次,我們需要提供政策優惠包,例如“一藥兩批”,即藥物除了在香港研發,在大灣區進行測試,亦可在香港或至少在大灣區同時獲得審批使用。我們有否政策優惠包,讓這些龍頭企業可安心來港,而不是寧願到內地?另外,教育是我們的優勢,我們可否將同一思維應用於教育?依我粗淺之見,現時美國政府與哈佛大學的關係明顯極為惡劣,我們“貼大床”邀請哈佛大學在香港北都開設分校,提供土地、協助建校。這樣,我相信我們的大學城便真正成功,全世界將聚焦於香港。我謹此陳辭。", "SeqNum": 166,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204-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TKP_001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