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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53513, "HansardID": 8250, "MeetingDate": "2026-01-28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18, "SpeakerName": "嚴剛 / ERIK YIM", "Speeches": "嚴剛議員:主席,感謝何敬康議員提出的議案,讓我們有機會就提升陸路跨境交通展開深入討論。跨境陸路交通是大灣區互聯互通的重要部分,國家“十五五”規劃建議中,明確提出“加快建設交通強國”,持續深化“雙碳目標”。因此,本人在修正案中,進一步建議應積極考慮跨境運輸在新能源應用方面的轉型趨勢,進而促進跨境交通多元化、便利化發展。首先,甲醇、氫能等新興綠色燃料在陸路交通中的應用不斷擴大,已經成為新能源交通發展的必然趨勢。截至去年年底,國家部委與各省市已出台70多個支持甲醇及氫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政策,特別是在強化甲醇利用方面增強普及。據業界分析,到2030年,內地甲醇汽車市場規模將突破200萬輛。但甲醇加注在香港只是剛剛起步,不少相關的標準及規管需要調整。香港應該把握趨勢,逐步推廣使用甲醇燃料的電動巴士等低碳、可持續、多元化的陸路跨境交通工具。在應用場景方面,巴士單次加注甲醇,可行駛約700公里,足以覆蓋香港往返大灣區的長途路線。在運輸效率方面,甲醇巴士的速度,已經能夠與柴油動力巴士相若,也能避免電動巴士充電排隊時間較長的短板。在運營成本方面,內地的甲醇價格已經穩定在柴油的五成至六成,節省可觀的燃料開支。另一方面是切實破局改革,在跨境交通方面引入更多國家標準。香港已經在工程和鐵路發展領域引入國標體系,不斷提升工程效率與應用標準。應借鑒相關成功經驗,切實解決香港在推廣甲醇等新能源巴士時的政策瓶頸。由於運輸署對於車輛註冊,目前主要採用歐洲標準作為本港巴士車輛登記上牌的標準,但歐標並沒有將甲醇燃料汽車納入標準範疇,因而產生了甲醇巴士在香港面臨“上牌難”的客觀障礙。為此,建議盡快研究在跨境陸路交通工具中,參考領先的國家標準,允許甲醇巴士等新型綠色跨境交通工具在港“上牌”,釋放綠色低碳運輸的潛能。此外,立法會去年10月通過《2025年應課稅品(修訂)規例》,落實了政府為用作海路船舶燃料的甲醇,提供免稅的建議,推動香港發展綠色船用燃料加注中心。建議特區政府要繼續研究,進一步將用作陸路交通燃料的甲醇等綠色燃料納入稅務豁免範圍內,更好地鞏固香港綠色能源加注中心的地位。此外亦建議在口岸加速建設快速充電樁,以及其他新能源燃料加注設施,促進跨境陸路交通的多元便捷發展。主席,期待香港更好地把握跨境陸路交通的綠色轉型機遇,不斷將互聯互通優勢,轉換為更加可靠、便捷、多元的陸路跨境交通效益,助力香港更好地融入並服務國家發展大局。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何敬康議員的原議案,以及其他議員的修正案。", "SeqNum": 24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128-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YKO_00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