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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51403,
"HansardID": 8240,
"MeetingDate": "2026-01-1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272,
"SpeakerName": "葉傲冬 / CHRIS IP",
"Speeches": "葉傲冬議員:代理主席,根據政府數據,截至2023年年底,全港樓齡達30年、踏入“強制驗樓”門檻的樓宇多達28 000幢。本人所屬的新界東南選區內,將軍澳作為新市鎮,僅約16%的樓宇踏入有關門檻,而馬鞍山則有大量屋苑樓齡已達30年。此外,本人服務的油尖旺區議會地方選區內,樓齡30年或以上的樓宇更超過八成。隨着香港樓宇老化情況日趨嚴重,樓宇維修需求只會與日俱增。然而,現行招標機制漏洞處處,使維修工程成為不法分子眼中的“肥豬肉”,衍生圍標等腐敗現象。就此,本人感謝莊豪鋒議員提出今次的議案,讓議會能就“改善大廈維修工程管理”這個重要議題集思廣益。政府當局早於1993年推出俗稱“344”的《建築物管理條例》,以鼓勵及支援私人樓宇的小業主成立業主立案法團,自行管理樓宇的日常運作及物業維修事宜。過去30年來,政府當局亦不斷修訂該條例,希望完善私人樓宇的大廈管理。然而,業主立案法團本身僅屬兼職性質,參與法團的業主亦未必具備足夠的知識與能力去有效監管複雜的樓宇維修工程。因此,一旦法團收到強制驗樓通知書,小業主之間無可避免地會就大維修展開激烈爭拗,甚至讓不法分子有機可乘,渾水摸魚。出現有關情況,歸根究底在於政府未有深入參與監管樓宇大維修工程,未能讓小業主獲得公平、透明及具權威性的專業意見,以決定如何進行大維修。有見及此,本人的黨友陳學鋒議員提出修正案,要求當局研究加強監管,甚至設立代辦方案,允許法團或小業主申請由政府或市區重建局(“市建局”)全權負責整個維修工程,以符合強制驗樓的法定要求,這無疑是有效根治問題的辦法之一。首先,由政府或市建局等法定機構全權負責維修工程,必定能夠確保整個維修工程中,無論是物料選用、監工,還是工程進度等所有事項,均符合所有法定安全要求,從而有效保障小業主的權益。當然,本人明白要求政府設立代辦方案,茲事體大,需要從長計議。因此,本人建議政府當局可先從加強監管入手。值得肯定的是,於昨日的立法會會議上,甯漢豪局長已經提出,將立例要求樓宇大維修工程由現時的二級小型工程升格為一級小型工程,規定須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及監工計劃書。同時,亦會加強“招標妥”平台的功能:一方面制訂更嚴謹的“預審名單”,對服務提供者進行嚴格的背景審查;另一方面,市建局會為參與計劃的小業主進行招標和評標,而申領政府維修資助並使用該平台的業主,必須接受評標結果。有關改革有助提升政府對樓宇維修工程的監管參與度,亦能有效保障小業主的權益。行政長官李家超早前要求調查宏福苑大火的獨立委員會,就樓宇管理的制度性缺陷進行深入調查並提出改革建議,這無疑為杜絕圍標惡行踏出了關鍵一步。因此,本人期望政府當局能進一步深化對私人樓宇維修工程招標制度的監管,甚至考慮透過代辦方案,協助小業主進行大型維修。此舉既可保障小業主的權益免受侵害,更能有效推動私人樓宇進行復修工程,防止樓宇失修情況惡化。最終目的當然是全面根治圍標問題,讓小業主擁有真正的安樂窩。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原議案及其他議員的修正案。",
"SeqNum": 25,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11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INT_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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