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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51399, "HansardID": 8240, "MeetingDate": "2026-01-1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86, "SpeakerName": "梁子穎 / DENNIS LEUNG", "Speeches": "梁子穎議員: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莊豪鋒議員動議的“改善大廈維修工程管理”議案及所有修正案。樓宇管理和維修是一門專業的學問,一般業主未必具備相關的學問和知識,往往要靠物業管理公司和樓宇建築維修專業人員提供專業服務,才能確保樓宇獲得適當的管理,並確保樓宇結構安全和一切設備運作正常。當遇到危險的時候,科技和設備均能提供適當的功能以減低風險和危機,保障生命和財產安全。大埔宏福苑五級火警揭露了香港現時物業管理和樓宇維修方面有很大改善空間,政府必須發揮主導角色,針對問題落實方案,徹底解決問題,給予市民信心和安心,真正幫助市民安居樂業。就大廈維修工程管理,我有以下建議。第一,全面改善現時香港法例第344章《建築物管理條例》,強制所有屋苑和樓宇必須成立業主立案法團,避免物業管理公司過度主導,剝削小業主的權益。小業主付出了辛苦的血汗錢,但換來次貨或劣質服務。透過修例,讓業主親自發揮主導角色,更有效地管理物業,強化業主立案法團的組織、管理和地位,並增撥資源,提供學習課程,讓擔任業主立案法團的委員能提升相關知識和能力。就業主立案法團召開業主大會的相關法例和程序,亦需要進行檢討,在委託授權書的應用上應作出新修訂和安排,既能有效處理召開會議,也能平衡各方面的需要,解決和處理相關的決定。第二,強化民政事務處的職能,賦予政府代表一定權力,在出席業主大會或法團委員會的會議上協助業主解決問題,積極發揮政府的主導角色。“民政幫到你”,就一定要幫到底,幫到“入肉”,讓業主立案法團能更有效運作、更好地管理物業和樓宇的整體狀況。也要全面教育業主,讓業主有更好的能力管理屋苑,政府和法團要合作,積極配合才能避免風險,才能為小業主帶來安心和放心。第三,政府應成立第三方機構監管大廈維修工程。此機構應為展開工程和相關工作進行登記和監管,更要為大廈各項維修工程項目提供一個造價參考指標,每年制訂工程造價的參考標準。無論是搜集物料或工資費用的資料,都要讓工程造價有參考指標,避免小業主“踩坑”,負擔天價工程的造價,以透過公開的資訊和資料來保障小業主權益。第四,強制大廈維修工程承辦商參與新訂立的利益申報機制,要求所有參與的公司和個人申報所有利益和關係,並要在政府部門中備案,更好地防範工程圍標的問題,打擊貪污舞弊,避免利益輸送,維護小業主的權益。第五,改善現時工程的分判制度。大廈維修工程的安排,工程造價高昂,主要是因為涉及分判制度,由總承建商到二判,再到三判,甚至往下還有更多判頭,主要承辦工程也是到最後一判。上層逐層收取費用,是形成天價工程的主因。政府應立法制訂工程競投的操作模式,應參考內地現時工程的做法,工程造價應以實際的材料價格和工人薪金為工程造價的主要部分,參與的承辦商應以這兩方面計算服務費和獎勵金,這可以大大降低工程費的造價,並提升工程質素,更可以縮短工程作業期,大大提升樓宇在維修工程期間的安全。第六,制訂維修管理制度。政府應就大廈維修工程設立一套新的管理制度,更好地監管物業管理公司和工程公司,以立法立例這個形式制訂各方的職能和角色,才能保護、幫助和維護小業主的權益。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2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11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TW_00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