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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51418,
"HansardID": 8240,
"MeetingDate": "2026-01-1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174,
"SpeakerName": "林哲玄 / DAVID LAM",
"Speeches": "林哲玄議員:多謝主席。我發言支持莊豪鋒議員的議案及所有修正案。我先從工人的角度出發。建築工人是樓宇維修的持份者。曾幾何時,香港的建造業吸引了不少年輕人入行。2024年《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草案》的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指出,建造業一直面對付款問題,有些個案由於付款延誤導致工程受阻,亦有工人被拖欠工資。發展局的顧問調查顯示,每年未償付款額佔業界業務收益多達5%至12%,拖欠普遍大約6個月,嚴重個案長達2至3年。另一項數據是,根據政府公布最近10年工地工業意外死亡數目,2025年為最少,有8宗;2024年有14宗,2023年有20宗;而在之前的7年,每年死亡人數介乎10至22宗。10年來,工地工業死亡人數沒有在統計學上有意義的減少。如果“拖糧”不時發生,工人生計如何保障?行業又如何吸引有生命力的生力軍做好一點?如果安全沒有保障,哪一家的家長願意讓子女入行?又有哪一家的妻兒可以放心?建造業的質素是另一個屢屢令人失望的地方。2025年10月,何文田某豪宅是千萬元的豪宅交樓。報章報道,逾100位小業主投訴貨不對辦,主力牆內有汽水罐。聽說建築地盤的安全主任是由承建商聘任,屬於承建商員工。除了督促員工有否佩戴好安全裝備外,還要監督老闆的工地是否安全和合規。還有一位是剛才李鎮強議員所提到的工程監督(Clerk of Works),負責監督施工和用料品質,也由承建商聘任。我不知道上述數字和例子是否反映安全主任和工程監督的工作性質與老闆之間存在明顯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針對欠薪“拖糧”、安全隱患,以及施工用料質素貨不對辦這三大問題,我大膽建議政府進一步加強市建局或剛才發展局局長建議的獨立維修監管局的功能,負責聘任所有安全主任和工程監督,規定承建商必須向市建局或監督局購買安全主任和工程監督服務。安全主任和工程監督隸屬市建局或監管局,直接向市建局或監管局負責,希望一併解除承建商“自己監督自己”的利益衝突疑慮。如果修訂法例進一步強制發展商於市建局或監管局存放資金,當承建商未有支付工資時,市建局或監管局便可動用資金代為向工人支付工資。如果資金耗盡,亦可賦權勞福局局長在工人沒收到工資時勒令停工,“拖糧”欠薪的問題便或許有機會得到進一步解決。如果新實施的《建造業付款保障條例》證明有效,我當然沒理由堅持我剛才的一些建議,但賦權市建局或監管局行使權力,又何嘗不可?我是門外漢,說出的是市民的心聲,希望抛磚引玉,相信政府也會重視問題,盡快落實改革,讓市民安居、安全、安心。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40,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11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TY_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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