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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50556, "HansardID": 8235, "MeetingDate": "2026-01-14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172, "SpeakerName": "周小松 / CHAU SIU-CHUNG", "Speeches": "周小松議員:代理主席。政府在火災發生後迅速反應,第一時間成立工作組處理緊急支援和募捐工作,並與各界通力合作,使各類社會資源得以高效、精準地分配予有需要的人士。災民不論在物資或在心理上的短期需要均得到基本照顧,而“一户一社工”的安排更是周到、貼心。在中長期支援方面,當局向受災業主發放為期2年的租金津貼,我留意到政府近日也表示,若安置方案的落成期超出原訂的津貼發放期,或可考慮繼續動用援助基金發放津貼。我樂見政府持開放態度,並期望當局能因時制宜,靈活檢視和延展支援配套,為受災住户築起有溫度的安全網。在長期安置方面,我明白眾口難調的難處,我欣賞政府表示可以同時提供多個選項,讓災民“有得揀”,最大程度滿足受災市民的安置心願。在探討災後支援方案的同時,我們亦應着眼於如何從制度層面強化工地安全管理,防止悲劇重演。鑒於有工程承建商被揭發採用不合防燃標準的棚網,屋宇署發出新的作業備考,規定承建商須就每一批次的棚網抽樣送檢,待通過測試後方可上架。此外,踢腳板作為棚架工作平台的一部分,若選用了易燃物料製作,一旦發生火警,其燃燒時產生的熔滴極可能加劇火勢蔓延。政府回應了業界的關注,宣布在棚架相關工作守則中就踢腳板物料加入阻燃要求,我對此表示歡迎。然而,工作守則的法律約束力終究有限,儘管法庭在審理工地安全相關案件時,通常會參考守則內容來判斷僱主有否履行《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下的一般責任,但這種追責安排實屬迂迴。發展局剛指出,會將屋宇署透過作業備考頒布的標準訂為法定要求。勞福局不妨參考相關做法,將現行工作守則或行政指引中,就建築物料所訂明的性能或規格,納入《建築地盤(安全)規例》的規管範圍,確保守則不會淪為“無牙老虎”。代理主席,亡羊補牢固然必要,惟政府更應以前瞻性的思維,主動識別大廈外牆工程中常見的高風險物料,將其納入規管清單,並按需要加入抽樣檢驗、認證等要求。我支持發展局以風險為本,制訂更嚴謹的建築材料規管框架。代理主席,法例的完善只是制度改革的第一步,提升政府巡查執法的力度和效率同樣重要。以棚網規管為例,執法單位過往在巡查時大可查證棚網證書的真偽,乃至即場取樣進行阻燃測試。然而,當局在過往針對宏福苑工程進行的多次巡查中,卻未有發現棚網、甚至發泡膠板封窗等問題,難免令人質疑巡查工作是否流於形式,未能起到預警和阻嚇作用。要提升巡查效能,政府可考慮成立跨部門的工地巡察隊,整合安全管理相關的核查事項,避免出現監管盲點。唯有確保部門間資訊實時流通,並建立以風險為本的協同監察機制,方能真正從源頭堵塞工地的安全隱患,保障公眾安全。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議案。", "SeqNum": 96,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114-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SC_000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