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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50558,
"HansardID": 8235,
"MeetingDate": "2026-01-14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177,
"SpeakerName": "林琳 / NIXIE LAM",
"Speeches": "林琳議員:多謝代理主席。本人全力支持政府是次議案。一場無情大火,吞噬了宏福苑業主以畢生積蓄締造的家園,慘況令人痛心疾首。我全力支持特區政府迅速推動災後支援與重建工作,尤其是傷員救治、善後支援、社會復元、全面調查、制度改革這五大核心任務,必須件件落實、事事跟進,更好地支援災民走出困境,推動重建復常工作落到實處。我認為政府主動提供多個長遠安置方案,通過問卷收集居民意向,並參考專業學會的單位呎價作為客觀估算,為業主決策提供清晰的依據,這份負責任的態度值得肯定,我期望正式方案出台前,可以開展更細緻的評估,力求最大程度契合多數居民的訴求。我亦希望政府屆時可以提供多元的項目,例如較快落成的頌雅路西項目原區安置、跨區“樓換樓”等不同選項,讓不同要求的居民可以在這數個方案中有所選擇。這場慘劇帶給我們的,絕對不單是安置和補償的課題它更撕開了樓宇維修、管理制度長期存在的深層漏洞,改革已經刻不容緩。業主踴躍付出金錢參與大廈維修,本來是守護家園的責任擔當,但因為工程監管的缺位,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這次教訓,我們必須銘記。近日,我與不少工程界、大廈管理業界的持份者交流時,大家都不約而同提到內地的“獨立監理制度”,提議香港可借鑒參考這個獨立監督人的角色。此制度的核心在於按不同工序配備專屬的監理人員,譬如電梯工程,大廈正進行電梯相關工程,會有自己獨立的電梯工程監理,地基工程亦有自己的地基工程監理,有不同對口的專業監理,是避免形成小圈子勢力的方法,很多時這些地方的監理人員任職滿3個月便會調動崗位,甚至內地地方大,滿3個月後是會調省。監理獨立於承建商之外,雙方無任何利益轇轕,過程中能夠確保監督的客觀公正。所以,我建議政府可以考慮研究如何將類似的“獨立監理制度”,用切合香港實際情況的模式,引入樓宇復修工程,尤其針對涉及巨額公帑、關乎數千居民切身利益的大型維修項目。通過強化第三方獨立監管,杜絕“自己人管自己人”的監管漏洞,讓小業主的畢生積蓄得到切實的保障。業界同時反映,現行制度下大型建築工程的監管雖嚴,違規者面臨檢控、吊銷牌照等處罰亦同時非常嚴厲,過重的責任負擔亦導致中層管理人員或專業人士不太願意承擔責任,連相關牌照亦不願意考取,就算老闆迫使,認為員工差不多是時候必定要考取牌照,很多人唯有應考,卻讓成績不及格,是會有這種情況。我認為這是一種惡性循環,間接導致市場人才短缺,繼續收窄選擇。我認為引入監理制度,可能是一個契機,以強化獨立監督合理分擔行業責任,緩解業界人才壓力,助力行業長遠健康發展。代理主席,宏福苑的慘痛教訓,絕不能僅止於哀悼與補償。我們必須以此為契機,正面堵塞積弊多年的制度漏洞,讓獨立監督成為樓宇安全的“防護盾”。唯有這樣,才能真正告慰受災居民,才能阻止類似悲劇再次重演,讓香港每一個家庭都能住得安心、睡得踏實。我想再一次支持特區政府迅速推動災後支援,還有很多慈善團體、義工、社工及社區領袖在今次事件中的支持。多謝代理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政府的議案。",
"SeqNum": 9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114-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L_0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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