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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50551, "HansardID": 8235, "MeetingDate": "2026-01-14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76, "SpeakerName": "梁美芬 / PRISCILLA LEUNG", "Speeches": "梁美芬議員:主席,本人發言是支持政務司司長災後支援的議案。主席,1990年代,我是宏福苑的居民,住的是我“上樓”的第一個房子。我還認識很多老街坊,他們目睹三天沖天大火災,難過不已。其實,住在宏福苑的居民或小業主都是辛辛苦苦才能“上樓”的小業主。除了失去家園和至親之外,他們的彷徨也來自於接下來許多經濟上的負擔。所以,我在大火的第三天上午,便已經提交了6點意見給特首、政府各部門和中央政府。第一點,便是擔心保險,究竟是否可以盡保?很感謝在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一起支持下,太平保險率先表態“應保盡保”。但是,對於小業主來說,大大小小的保險他們面對的可能是國際保險公司或者本地的保險公司,還有一大批律師能不能夠全保?當你說當中有不少法團的負責人是自己負責的時候,我們都知道可能是不能盡保。現在大家留意的是大的,小的又怎樣呢?所以,我非常希望政府也能入場,除了調解之外,真的要令這些保險公司展現社會企業的責任,不要再在災民的傷口上撒鹽。第二點,便是按揭。當時我已經計算過,1 984户涉及大約40億元至70億元的按揭。對於他們來說,延期半年不call loan是沒用的,因為一旦call loan之後,他們除了無法再居住之外,業權也會失去。所以,我非常支持黃偉綸副司長所提出的:第一,政府收購單位,我自己支持以災前的市價去收購;第二,推行“樓換樓”,在“樓換樓”安排下,樓宇興建好,他們選好單位之後,有機會可以搬回去,起碼可以即時入住。他們真的只是小中產,現在要入住臨時的安置房屋,他們是很痛苦的;第三,便是原區安置,我自己雖然聽到有聲音表示這是原址安置,但這除了不實際之外,更大部分的災民其實不希望在那裏居住。所以,我希望他們能夠就此達成共識。第三點,我認為應該即時啟動華懋慈善基金或者龔如心慈善管理有限公司的支援,這些有實力的基金還沒做過大事情,他們應該為這次火災提供支援。我非常感謝民青局很快便撥出1億元,但我認為1億元是不足夠的。我已即時提出,希望有臨床心理治療師,除了支援消防員之外,亦支援居民。你看看倫敦大火,是一年之後才有輕生個案,而且這是會蔓延的,不是即時的。社工真的做不完,他們的職能與臨床心理治療師不同。所以,我建議先撥2,000萬元,最好能有5,000萬元,讓他們整體有規劃,配合社工的工作。如果“一户一社工”,起碼10户能有一個跟進他們需要的臨床心理學家,老中青都需要這類支援。此外,我也支持民青局立即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宏福苑的法團管委會,因為法團主席先後被捕,他們怎麼開會呢?在這方面,特別有1,000萬元用於支付專業費用,我是非常支持的。此外,關於第344章,在2013年、2016年的兩項議案辯論中,我均提出這個問題。這是社會的痛,法團的管理是社會的痛,明天我們會詳細再討論。最後,我絕對支持政府成立獨立委員會,但必須問責到底,讓災民、社會看到政府展現擔當,查明真相。最後,我們除了要感謝我們的消防員和救護人員之外,更加要感謝宏福苑的災民。他們呈現了在災難的時候,犧牲自己也要救鄰居等很多故事,展現獅子山下的精神。我認為我們全社會應該對他們顯示愛心,全體特事特辦,讓他們找回他們的家。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91,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6/chinese/counmtg/floor/cm20260114-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MF_00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