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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24682, "HansardID": 8107, "MeetingDate": "2025-10-22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19, "SectionName": "議員質詢的書面答覆 / WRITTEN ANSWERS TO QUESTIONS", "SpeakerID": 199, "SpeakerName": "陳學鋒 / CHAN HOK-FUNG", "Speeches": "11.陳學鋒議員: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與香港房屋經理學會組成的團隊在2022年於九龍城“龍城”區的單幢式舊樓試行“聯廈聯管”,在協助未有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的舊樓成立法團後,再協調不同單幢式舊樓聘用同一物業管理公司,讓業主能以較相宜的費用獲取專業管理服務。然而,市建局於今年3月向政府提交的《九龍城區“聯廈聯管”試行經驗分享報告》中提及,“龍城”區4幢參與聯廈聯管計劃的大廈中,有一半退出計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一)據悉不少舊樓業主均為年長退休人士,不太熱衷參與大廈管理事務,以致該等樓宇的法團運作幾近停擺,政府有何措施鼓勵舊樓業主改善大廈的管理和進行維修,例如會否讓其在無須成立法團的情況下參與聯廈聯管或其他資助大廈管理計劃;(二)鑒於政府已在今年6月在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和荃灣推行為期一年的聯廈聯管試驗計劃,而據悉位於港島西的30年樓齡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有超過5 000幢,政府會否將該試驗計劃擴展至港島西的舊式私人樓宇;若會,實施時間表為何;(三)鑒於有地區人士表示,上月荷李活道一幢舊式綜合用途及住用建築物發生公用食水管爆裂事故,惟由部分住宅單位業主委聘的承辦商未能成功進入地鋪單位維修水管,以致整幢大廈的住宅單位沒有食水供應,政府有否統計,過去5年有多少宗因人為情況(例如相關業主拖延或不合作)而導致大廈維修工程未能及時進行的個案;若有,個案的數目及詳情為何;及(四)鑒於政府於去年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第572章),賦權香港消防處和屋宇署代未能遵從第572章的要求的業主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並在工程完成後向其收回費用,而根據《建築物條例》(第123章)屋宇署亦會委聘政府承建商代業主進行緊急工程,政府會否參考第572章及第123章的做法,立法賦權水務署、機電工程署或其他政府部門,代業主處理水管或污水渠滲漏等樓宇維修個案,再向業主收取費用;若會,有關工作的時間表為何?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於2025年10月22日提供的書面答覆文本載於附錄1。", "SeqNum": 12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1022-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HF_00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