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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24733, "HansardID": 8107, "MeetingDate": "2025-10-22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34, "SectionName": "議員議案 / MEMBERS' MOTIONS", "SpeakerID": 71, "SpeakerName": "李慧琼 / STARRY LEE", "Speeches": "李慧琼議員:主席,首先感謝陳恒鑌議員提出這項議案,讓我們討論這個“老大難”的問題。我想長期在地區服務的議員都對滲水個案非常熟悉。我作為在舊區服務的議員,滲水個案在我服務生涯中佔了一個不小的比例。公道點說,政府是努力的。正如很多議員提到這次施政報告有新措施,希望改善現時處理樓宇滲水的狀況。不過,我認為這個困局值得我們研究可用甚麼新思維現在常常說創新去突破。為甚麼我說困局?第一,我預計樓宇老化的速度會越來越快人老會體弱多病,樓宇老化自然越來越多滲水問題。在現行機制下,雖然政府很努力亦願意增加資源,但大家都承認效果仍不理想,而且現在我們還要面對財政緊絀。我認為私人樓宇在香港是最值錢的資產,業主沒理由不肯用合理的資源去處理滲水問題,但現在正是處於這個狀態。如果再叫政府增加人手,做得到當然最好。不過,我認為相比樓宇老化和處理滲水問題的需求,是否以增加人手來處理?這方面值得政府探討。所以,我認為政府要思考用可持續的方法處理此問題。我剛才提過我的觀點。經過我多年摸索,現在市民(特別是中產市民)來找我談滲漏問題,我會跟他們說,以我的經驗,政府滲水投訴調查聯合辦事處(“滲水辦”)很大機會找不到源頭,不如考慮用私人方法處理,因為樓宇是香港最有價值的資產,沒理由任由它長期滲漏。有些中產會聽取,但我認為整個機制可以進一步完善。我嘗試拋磚引玉,讓局長研究一下是否可行。滲水辦現在搞來搞去,大家要求當局增加資源或檢測儀器,我認為做得到固然好,但正如我剛才所說,如果預期將來會有大量滲水個案,是否繼續要由政府承擔責任?可否研究找一間具公信力、收費合理的NGO,負責就滲水投訴找出源頭,而其調查結果亦要有公信力。我見過有case找了一間公證行證明樓上滲水,但樓上住户不服氣,找了另一間公證行來證明滲水與他無關,我叫他們尋求調解,結果雙方公證行各有各說,這也正常,因為專業人士要設法達到顧客的目標,事件最終無法解決。因此,我認為需要一間具有公信力又能找到滲水源頭的機構,若是滲水辦當然最好,若不是,究竟應該是甚麼團體,值得政府去研究。第二是法例配套。另一個很多市民無法解決的問題是樓上住户一般不願意開門讓人進入單位。如果未來繼續這樣做,要等當局再申請命令,那便拖延太久。如果真的打算要求市民自己多點思考怎麼辦,這個問題又如何處理?這是一個很實際的問題。因為滲水很麻煩,樓上住户不讓人跟進,便真的無法解決。最後,我認為當局也要想想,關鍵是在備有具公信力的源頭報告後,現在我建議市民去小額錢債審裁處,但我發覺審裁處也不一定解決得到,因為裁判官也不想處理,最好就是和解,這樣又不行。當局是否應該由專業調解員判斷源頭是甚麼,然後作出有公信力的判斷,應該由誰負責,而且最後能夠執行。否則,我認為整個機制說來說去,這個問題只會繼續困擾政府而已。", "SeqNum": 179,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1022-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SL_001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