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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24324,
"HansardID": 8105,
"MeetingDate": "2025-10-1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81,
"SpeakerName": "林筱魯 / ANDREW LAM",
"Speeches": "林筱魯議員:主席,對於一個相對富裕、節奏急促、旅客數量極大的城市而言,包括網約車在內的點對點交通服務是不能擱在一旁、任其自生自滅的城市管理問題。點對點服務雖然在整體公共交通服務中只佔載客人次7.5%左右,比例不高,但牽動着極大的社會關注和情緒。現時每日約有19萬人次選乘網約車,佔點對點交通服務總量22%。這些數字清晰反映,市民對於多元化、優質的點對點出行服務有實實在在的需求。單從用家角度看,當然最好是任何時候都是“車等人”、司機服務態度良好、駕駛時安全保險、車輛乾淨整潔、車費便宜。但過去多年,網約車服務存在大量非法取酬載客問題,同時激化了傳統的士業界與網約車平台之間的矛盾和對立。我們絕對不能把頭埋在沙堆,當作看不見。因此,當局這次針對纏繞多年的問題踏出關鍵一步,決心立法規管網約車,絕對是回應民意、順應大勢的正確方向。但規管亦要考慮具體細節是否真的可以令網約車的經營逐步上軌道,即在保障乘客之餘,亦要吸引司機規規矩矩上平台;要“搵到食”,而不是“辣”到無人肯做。另一方面,亦要兼顧的士行業的生態和生計,千萬不要令出錢出力支持政府成立優質車隊的人,以及全靠的士養老的人,無以為繼。政策牽涉的,表面上是網約車合法化的問題,但最核心的課題是如何重新塑造整個點對點交通服務的生態。公共交通體系的生態極之敏感,量變會引致質變,甚至影響整個道路系統的暢通程度。因此,這項條例先定框架,而發牌數量則從長計議,我認為是正確的。規管網約車制度的目標是締造良性競爭環境,達致多方共贏。立法目的不是要偏袒任何一方,而是要建立一個健康的市場生態,讓的士和網約車在各自的賽道發揮優勢,但最重要是乘客得益。當局近年已推出一系列措施,改善的士服務質素,包括的士車隊、司機違例記分制、強制的士安裝行車記錄系統等,這些均是方向正確的做法。我們必須確保在引入網約車競爭的同時,給予的士業界足夠的政策支持和轉型空間,令兩者真正做到共存互補,而不是零和博弈。主席,《條例草案》確立了“平台、車輛、司機”三方發牌規管的總體框架,是當局採納“兩步走”策略的第一步。當中,針對非法取酬載客提高罰則,肯定有助保障乘客,同時維持業界在一個公平和合法的生態中營運。在對網約車平台、車輛和司機的具體規管,以及支撐整體點對點交通服務的配套需要方面,仍有不少細節需要在策略的下一步處理。主體法例通過之後,我期望當局在制訂後續細節時,能夠預留更多空間與業界和公眾進行深入討論,找到平衡各方權益的最大公約數。網約車規管制度是香港優化點對點交通服務、邁向智慧城市的必經之路。建立一個安全、高效、多元而且公平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市場之外,我其實最希望看到的是有系統的規管,令行業可以建立新的專業面貌,以專職投入的心態提供服務,而乘客亦因為服務良好而樂意支付更多車費,業界亦可以維持一個健康的市場環境,大家安心投資和駕駛。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通過《條例草案》。",
"SeqNum": 198,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101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SLA_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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