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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24330,
"HansardID": 8105,
"MeetingDate": "2025-10-1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71,
"SpeakerName": "吳傑莊 / JOHNNY NG",
"Speeches": "吳傑莊議員:多謝主席。數字科技進步,以網絡預約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出行模式,全球已大行其道,而香港的需求也有增無減。事實上,早於10多年前網約車服務亦曾興起,全球多個地方的政府已對網約車應用程式或服務平台作出規管。本屆特區政府擔當有為,追緊步伐,跟上形勢,對網約車服務作出規管,我樂見其成。多年來,我多次強調,要合情、合理、合法規管網約車服務,首要條件是必須平衡市民權益及本地交通業發展,包括要顧及的士業界的利益。香港作為國際大都會,也立意建設智慧城市,網約車服務是大勢所趨,也與的士有共生共存的空間。的士和網約車各有優勢、各有劣勢,絕對不是零和博弈,倘能互相合作,必定能發揮相得益彰的效果,讓廣大市民受益,提升社會發展動力。我贊成政府當局從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車輛及司機三方面着手作出規管,《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條例草案》”)引入清晰的法律框架規管網約車服務,包括要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平台、私家車和司機三方均須領牌,以保障乘客安全和權益,並提供多元選擇,滿足和便利市民的出行需要,同時也推動的士和網約車之間的優勢互補和良性競爭,促進個人化點對點交通行業的長遠健康發展。我相信落實《條例草案》規管網約車服務後,有助達致的士、網約車、市民多方共贏。一方面,的士固有的經營優勢將會繼續維持,包括既可直接在街上接載截車的乘客,亦可以網上預約渠道接受訂單,可使用各區的士站,以及在指定限制區上落客。另一方面,網約車可以科技和共享經濟模式,釋放閒置運力。落實規管機制後,我相信車費是市民最關心的問題,惡性價格競爭對行業發展並非好事,我認為若日後網約車服務合規營運後,政府要非常留意收費和定價情況,在有需要的情況下,適時研究是否要作出規管安排。例如發現市場上出現惡性競爭,包括網約車平台向乘客提供大量補貼,甚至出現一些割價式減價,以搶佔市場份額,嚴重影響行業健康發展,政府屆時必須作出跟進,讓市場撥亂反正。除了車費外,也要不時監察網約車的服務質素,雖然網約車平台會預先與乘客協定車費和路程,相對而言網約車不太可能出現濫收車資或兜路,但也要注意網約的車輛質素、司機表現和禮貌等因素,如果出現情況普遍的問題或弊病,當局應促請服務方盡快改善,包括要求網約車安裝車廂攝錄機等裝置,甚或對網約車司機推行記分制。另外,鑒於科技日益進步,政府也應該留意科技和市場發展的最新趨勢,視乎服務情況在附屬法例訂定網約車安裝最新科技設施的要求。例如電動車的比例,因為香港要推動零碳,亦希望能配合整體的環境保護政策,所以希望網約車公司有一定比例的電動車。總括而言,我期望網約車服務規管落實後,本地點對點交通服務供應能不斷完善,的士和網約車並存互補,市場更好和更健康發展,得益的將不只是的士業界和網約車,最重要是普羅市民和香港智慧城市的發展,結果會是多贏。多謝主席,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
"SeqNum": 204,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101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NKC_0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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