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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24338,
"HansardID": 8105,
"MeetingDate": "2025-10-15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7,
"SectionName": "恢復政府法案二讀辯論 / RESUMPTION OF SECOND READING DEBATE ON GOVERNMENT BILLS",
"SpeakerID": 194,
"SpeakerName": "陳祖恒 / SUNNY TAN",
"Speeches": "陳祖恒議員:多謝代理主席。網約車近年在香港得到發展,證明了是市民的選擇、社會的需要。第一個網約車平台落户香港已經超過10年,但一直未有相關法例去規管和保障市民、司機和平台,是不合理的。這次政府為網約車制訂規管框架,積極回應社會上的聲音,我是支持的。我之前參與法案委員會的會議,有不少議員同事說過,網約車是全球趨勢。由於歷史遺留的問題,的士牌照成為投資工具,持牌人缺乏誘因提升車輛質素,司機辛苦工作但收入不多,很難“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結果導致結構性惡性循環,令的士服務質素追不上市民的預期和期待,而網約車的出現,剛好填補到這個缺口。對於市民來說,的士、小巴、網約車都是一種交通工具,按需要選擇,通過良性競爭提升質素,得益的是市民。而對於司機,我認為,首先要弄清楚的士車主和職業司機的分別。的士車主是的士牌照的持有人,而職業司機是提供駕車載客服務的人。根據2023年7月的立法會文件指出,截至2023年4月30日,香港大約只有8 000個的士牌照持牌人或持牌公司,但政府的同年統計顯示,本港大約有46 000個活躍的士司機,所以有理由相信八成以上的士司機都不是持牌人,而是受僱或租車“搵食”的職業司機。近數月,有不少職業司機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明白網約車是大勢所趨,有部分司機更指自己也有兼職提供網約車服務。不少人直言,如果駕駛網約車是合法,哪裏工資較高,便駕駛哪種車輛。如果政府當局能夠制訂申請簡單、收費合理的網約車牌照制度,我相信,能夠為職業司機帶來多一個就業選擇,改善待遇。現時,香港並未對的士車齡設置上限,根據2023年3月時任運輸及物流局局長就的士交通意外的質詢回覆,市面上仍有不少車齡20年或以上的的士,部分車廂殘舊和不太整潔,為不少市民所詬病。所以,我認為《條例草案》訂明網約車車齡規定低過12年,是合理的安排。一般來說,車齡12年以下的車輛仍然頗為簇新,而同樣車齡的二手車售價亦較便宜,司機有能力負擔這個成本進場,亦能吸引更多市民善用自己的時間和閒置運力,加入兼職司機的行列。根據香港現有網約車平台呈交立法會的文件顯示,平台旗下的司機只有31%屬全職。市場的供求是會自行調節,一般來說,全職司機“做膽”,在大時大節、繁忙時間則由兼職司機“補位”,對市民、司機和平台都是比較理想的生態。可是,在香港由召喚網約車到上車,最少需要5至10分鐘,而在內地則只需要1至2分鐘而已,差距原因是網約車的供應量不足。我期望,當局在制訂網約車數量上限時,可以充分考慮網約車的特性,同時用好全職司機和兼職司機,以確保市民召車時有車接單,市場上有足夠的運力支持網約車平台運作。這次政府為網約車制訂規管框架的目的,不是要增加低水平的內卷競爭,而是要善用本港的閒置運力,為市民提供一個更優質的合法出行選擇,為司機提供一個更優質的合法就業機會。曾幾何時,的士上總有一本《香港街道大全》,後來call台提供問路服務,到現在人人都有智能電話實時地圖,香港司機一直在能力範圍內提升服務質素。只是社會進步,市民對公共交通的期待超出了司機的能力,而這個距離正正是可以透過科技補足的。除了現時已有具透明度的車費和行程資訊,以及服務評價機制外,我建議當局活用科技,定期研讀各網約車平台的數據,了解市場實際需求,建立更靈活的機制調整運力,迅速應對市場變化。同時,現有網約車平台存在難以直接聯繫客户服務的問題。我希望當局可以考慮研究在牌照申請條款中,加入更細化的服務規範或基本的服務承諾,為平台服務引入良性競爭,更好地滿足香港市民的出行需求,也為司機爭取更好的待遇。我期望,當局以香港市民的福祉為首要考慮,合理地平衡不同群體之間的需求和權益,做到對市民乘車、對司機“搵食”、對平台營運、對當局監管,皆簡單,方便,有保障,為香港社會更健康發展鋪路。我謹此陳辭,支持《條例草案》。",
"SeqNum": 21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1015-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TS_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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