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DD 立法會上會準備系統

公開證據與 CEDD 上會準備

案卷引用判斷

可作案卷引用

CEDD 相關會議發言紀錄

會議發言紀錄 官方來源 會議逐字紀錄

使用邊界

只引用已核實公開內容;未公開事項會後補充。

查看來源與原文存檔
查看官方來源 原文存檔:data/raw/legco_hansard/current-members-speeches-22.json
查看原文摘錄
{ "RundownID": 1417596, "HansardID": 8072, "MeetingDate": "2025-09-2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197, "SpeakerName": "陳紹雄 / CHAN SIU-HUNG", "Speeches": "陳紹雄議員:多謝主席。現時有意經營食肆、戲院、酒店等持牌業務的人士,必須向相應的監管當局申請牌照。監管當局簽發牌照的先決條件之一,是申請人必須就相關的經營處所,取得消防處處長發出的《消防證明書》或《符合規定通知書》(統稱“《證明書》”),證明處所的消防裝置和設備,以及通風系統均符合訂明的相應消防安全規定。一直以來,只有香港消防處獲賦予法定權力,就正申領牌照的處所進行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制訂消防安全規定、檢查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規定,以及發出《證明書》。為了建立更便利的營商環境,消防處建議實施第三方消防安全認證計劃註冊消防工程師計劃(“註冊計劃”),註冊消防工程師將獲准為某些處所的牌照申請人提供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及發出《證明書》的服務。此舉既能善用市場上專業及合資格的人力資源,加快流程,為申請牌照者提供多種選擇,亦能協助業界開拓更多機遇,我十分支持。為實施註冊計劃,政府已制定兩條新規例。其中《消防(註冊消防工程師)規例》(“《規例》”)訂明註冊消防工程師的類別、職責、資格準則、註冊機制等實施細節。按照業務性質和所需要的專業技能,註冊消防工程師將劃分為風險評估、消防裝置,以及通風系統3個類別。申請者可以申請註冊為一個或多個類別的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準則方面,政府訂立了一套嚴謹的資歷及經驗要求,確保只有充分符合資格的人士方可申請註冊。《規例》第22條至24條訂明註冊為3個類別註冊消防工程師必須符合的規定,並列出獲取註冊消防工程師資格的途徑。申請人屬消防界別的、根據《工程師註冊條例》註冊的註冊專業工程師,須具備最少1年相關工作經驗;持有指定學科的學士或以上學位的申請人,則須具備最少6年相關工作經驗;對於具備最少15年相關工作經驗的申請人,經消防處處長認可其能力水平達到相等於或高於指定標準後,亦屬符合規定。主席,鑒於建築學現時並非《規例》所訂明的指定認可學科,有業界人士對此表示不滿。我明白謝偉銓議員的看法,而政府當局回覆指,消防處經審視後發現,部分本地建築學學士的課程內容,未有充分涵蓋與消防工程學相關的知識,難以應對註冊消防工程師履行職責的需要。事實上,《規例》現時並無排除註冊建築師作為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認可資歷。《規例》亦容許申請者可向消防處處長證明,其所修讀的學士學位課程已經涵蓋相應註冊類別的指明內容。經諮詢包括建築師在內的建築業界,我建議政府以短期和中長期的措施回應業界人士的關注。短期而言,當局應盡快提供認可的專業進修課程細節,並明確建築師取得消防處處長特別批准的途徑和條件。長遠而言,我認為當局要與本地大學等持份者做好溝通。若未來本地大學所提供的建築學課程涵蓋足夠的消防工程學知識,屆時再對《規例》作出修改,或加入建築學作為指定學科。我謹此陳辭。", "SeqNum": 94,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2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CSH_000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