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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undownID": 1417574, "HansardID": 8072, "MeetingDate": "2025-09-2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186, "SpeakerName": "梁子穎 / DENNIS LEUNG", "Speeches": "梁子穎議員:主席,我謹代表工聯會發言支持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強積金是廣大“打工仔”的重要退休保障,工聯會多年來積極爭取盡快落實強積金“全自由行”,其好處顯而易見。首先,強積金“全自由行”容許僱員將僱主強制性供款的累算權益轉移到自選計劃,讓僱員可以因應個人風險承受能力及退休目標,更具彈性地管理自己的退休投資,真正實現“自己退休金自己管”。其次,當僱員擁有“所有供款自己管”的權利時,強積金受託人就必須致力提供更佳的投資回報、更低的基金管理費及更優質的客户服務,才能吸引及保留供款人,這種健康的市場競爭將會讓所有參加強積金計劃的僱員受惠。這項擬議決議案旨在為落實“全自由行”提供必要的法律基礎,工聯會對此表示歡迎。隨着今年5月1日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正式實施,在該日或之後入職的新聘僱員,其僱主所作的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已不得用作抵銷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因此,對這批僱員來說,已無必要區分僱主的強制性供款部分,落實“全自由行”的條件已經十分成熟。然而,對於在2025年5月1日前入職的僱員,由於僱主仍可運用其強制性供款抵銷僱員在轉制日之前受僱期間所衍生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因此仍有需要區分和追蹤相關的僱主供款。考慮到涉及現有僱員的安排較為複雜,並需要設立全新帳户,政府提出分兩階段推進修例工作,實屬一個務實的安排。此舉既能讓這項重要的優化措施盡快惠及新入職僱員,同時亦能提供足夠時間讓積金局和業界為第二階段的修例工作作好準備。這種先易後難的策略顧及了實際操作的穩妥性,工聯會是支持的。不過,目前《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規例》第148A條仍然沿用“半自由行”的框架,無論是取消“對沖”安排前已入職的現有僱員,還是之後入職的新聘僱員,均只能每年一次將現職僱主強制性供款轉移至自選計劃下新設的僱主強制性供款專項帳户。我們認為,轉移頻次有進一步優化,甚至改良的空間。我們建議政府未來可以研究將轉移頻率增加至每半年一次,讓僱員能夠更靈活地因應市場變化調整投資策略,更好地實踐自主管理,提升投資回報,改善退休生活質素。此外,在過渡期間,政府必須確保積金易平台運作暢順,提升帳户轉移的效率,避免因為技術問題影響僱員的退休保障,同時亦需要提供足夠的用户支援,做好宣傳教育,協助僱員適應新系統。主席,隨着積金易平台全面運作,落實“全自由行”的技術條件已經具備,而早前的公眾諮詢和立法會事務委員會的討論,亦反映勞資雙方普遍支持這個方案,可見這次修例已充分吸納持份者的意見,在提升僱員權益和維持制度穩健之間取得了合理平衡。本人懇請各位議員同事支持這項擬議決議案,讓強積金“全自由行”順利邁出重要且關鍵的一步,讓強積金供款人能夠早日受惠於這項重要的制度優化。主席,我謹此陳辭。", "SeqNum": 72,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2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TW_00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