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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downID": 1417597,
"HansardID": 8072,
"MeetingDate": "2025-09-26T00:00:00",
"HansardType": "Floor",
"SectionID": 80,
"SectionName": "政府議案 / GOVERNMENT MOTIONS",
"SpeakerID": 186,
"SpeakerName": "梁子穎 / DENNIS LEUNG",
"Speeches": "梁子穎議員:主席,本人代表工聯會發言支持保安局局長根據《消防條例》及《釋義及通則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近年來,老舊屋宇及“三無大廈”出現火災慘劇的新聞時有聽聞,當中有不少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市民愛惜自己的生命、珍視自己的財產,因而對消防安全要求越來越高,這是理所當然的。大家都不希望見到火災慘劇接連發生,甚或燒到自己身上。政府必須與時並進,不斷完善現行的消防安全制度,真正做到防患於未然。今次的決議案就是要推行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本人認為,這項舉措是完善本港消防安全體系非常重要的一步,也是業界期待已久的一步。以往,相關的消防安全風險評估和證明主要由消防處負責,引入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後,政府可以借助業界的專業力量分擔一部分工作,由擁有相關法例知識的非消防處職員提供相關服務,確保這些場所的消防安全符合法例標準。當市民知道,某個商場、某個場所、某幢建築物等的消防安全經過合資格的註冊消防工程師把關,簽發了專業證明書,他們自然會更加安心,亦是對本地專業人士的認許。主席,工聯會有必要回應部分人士的疑慮。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並非要完全取代消防處現有的服務,有需要的業主或商户如果對新制度有疑慮,仍然可以一如以往般沿用政府提供的服務途徑。但如果要考慮經營成本和不想等待太長時間,他們也可以選擇聘請現時建議制度下推出的私營註冊消防工程師。註冊消防工程師作為新增的渠道,將有助提升整體審批效率,特別是對時間成本較高的商户來說,是值得考慮的選擇途徑。細閱《規例》的條文,當中清晰界定了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職責、權力,以及簽發證明書的規範,並非“無牙老虎”。《規例》同時設立紀律審裁委員會和上訴委員會,紀律程序完備且具有阻嚇性,確保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表現受到監管。消防安全人命關天,絕對不能“交行貨”,註冊消防工程師需要為自己的專業判斷問責,一旦出現失誤或失當行為,將會被當局有章可循地跟進處理。對於謝偉銓議員的修訂議案,在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階段,保安局已指出消防安全是註冊途徑中一條不能僭越的底線。現時《規例》中所列的指明學術資格是消防處憑藉多年累積的專業經驗,嚴謹檢視本地大專院校相關學士學位課程後才訂定的。我們絕對尊重建築師的專業,但在未能確定建築學課程的內容足以直接對應消防工程的要求前,不應貿然將其加入指明學術資格,因此工聯會不支持該修訂議案。主席,政府在擬議決議案小組委員會階段已和業界進行充分溝通,業界普遍對設立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表示支持。展望將來,工聯會相信註冊消防工程師制度將會成為本港消防安全體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行百里者半九十”,擬議決議案通過後,本人期望各位業主、法團和業委會,以及各相關持份者能夠積極履行自己的責任,努力遵從要求,聘請合資格的專業人士做好消防安全的規定。事前多做一些工夫,免得事後追悔莫及,將預防工作做好,防止火警發生,才是最高的安全標準。主席,工聯會只支持政府的議案。我謹此陳辭。",
"SeqNum": 95,
"HansardFileURL": "https://www.legco.gov.hk/yr2025/chinese/counmtg/floor/cm20250926-confirm-ec.pdf#nameddest=SP_MB_LTW_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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